银行财眼|光大两分行罚款合计143万元

04-03 14:37

凤凰网财经讯 三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光大银行台州支行、扬州分行共被罚款143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分行3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光大银行台州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范、违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3万元。


时任光大银行台州支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林卫民对光大银行台州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责任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3月28日公布的罚单,光大银行扬州分行因非法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罚款40万元。


被禁止从事银行业五年的时任光大扬州江都支行副行长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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