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件首先提到2个“不能”,什么信号?

02-25 12:01

宅基地,越来越重要。


日前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2个不可以: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得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第一个“不能”这是一贯的政策,持续了几十年,每隔几年就会强调一次。


第二个“不能”这是一个新的说法,针对某些地方所谓的“特殊资格权”、现实中,村民们决定等等,变相将宅基地分配给返乡退休干部。


这意味着宅基地仍然不能上市交易,城镇居民在农村建别墅和大型住宅的口子也没有放开,退休干部的购房和返乡养老之路也被堵死了。


严格控制城市到农村建房,发出哪些信号?


01


宅基地,越来越“有价值”。


相对而言,“价值”并不意味着宅基地可以赚钱,而是城市户口认可度越来越低宅基地兜底的价值越来越突出。


目前,户籍门槛正在淡化,“零门槛落户”已经成为常态,城市户口早已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目前,我国90%以上的城市已经取消了落户限制,只有少数以一线城市为代表的超大特大城市成为例外。



换句话说,城乡二元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式,城市户口早已超出了农村的预期。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福利附着在其上,处于平衡状态。


与此同时,乡村宅基地越来越稀缺,随之而来的是相对价值。


几年前,国家层面颁布了规定,明确了三大原则


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


入城落户,不能以放弃宅基地为前提;


城市户籍儿女,可以继承家乡的房屋。


一户一宅,限制了宅基地的扩张空间,而近几年各地对宅基地的审核越来越严格,其稀缺性日益突出。


与此同时,政策解决了顾虑:入城落户或入城入学,不必再强制放弃宅基地,“老家一套房,城里一套房”已经成为常态。


按照政策,农民可以进城落户。付费放弃宅基地。这儿的“有偿”是以所谓的奖赏为基础的,有的地方只有5万元,有的地方是8万元。


问题来了,放弃宅基地5万元,到底值不值得?


毕竟,即便孩子已经登记为城镇户籍,仍然可以继承家乡的房子


早在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就明确表示,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并办理房地产登记。



需要指出的是,城镇户籍儿童,只能继承房屋及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换言之,房屋是前提,一旦成为危房或塌陷,宅基地很有可能被收回。


所以,及时修理和维护家乡的房子,不要让它丢弃。


当然,并非所有地区的宅基地都是稀缺的。离大城市越近,尤其是城中村,宅基地的收入就越高。


02


为什么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建房?


在决策的话语中,宅基地被视为农民的基本居住保障,是一种兜底的政策安排。


它的重要性不在于它能产生多少经济效益,而在于它能提供一个后路。


未来城市就业机会一旦减少,农村宅基地和承揽耕地,仍然是很多人最后的支持。


就此而言,宅基地、责任田被视为农民的“养老金”,并非没有道理。


它弥补了农民在重工业时代城市“剪刀差”背后的巨大牺牲和贡献。


许多人担心的是,城镇居民一旦放开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圈地运动”不可避免的是,土地兼并和垄断现象将再次增长。


事实上,并非所有农村宅基地都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偏远乡村的宅基地闲置甚至荒芜的不在少数,所谓“资本下乡的掠夺性发展”多少有些危言耸听。


只有城中村或郊区的宅基地,才有资格上“牌桌”。


最初的大拆迁,后来的城中村大规模改造,再到流行了几十年的小产权热,都是如此。


与所谓的“圈地”相比,真正的影响是,城市房价一旦放开交易,必然会受到冲击。


城市房价之所以居高不下,在于土地市场的一级垄断。相关方可以通过限制土地供应来维持稀缺性,进而提高价格,获得更多的土地出售收入,将房价保持在较高水平。


宅基地一旦可以自由交易,即使只是放开。“小产权房上市”城市商品房市场将迎来持续的天量供应。


在供求逆转的情况下,价格自然难以维持。这个时代的房价上涨或者有讨论的空间,但是在“止跌回稳”显然,关键时期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在一些一二线城市,商品房在城市中所占的比例不到一半,而且大部分都是“城中村”自建房,这些房子不能挂牌交易。


因此,无论是为农民提供自下而上的保障,还是遏制“圈地”风险,还是防止对房价的影响,城镇居民都不会在短时间内轻易放开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洞。


03


土地政策,越来越严格。


农村土地不同于城市土地,分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耕地。不同的性质,不同的政策约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益。


其中,耕地最为严格,广为人知的说法是“18亿亩耕地红线”。


从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在未来的大国博弈中,“安全备份”的思考只会日益增多。


即使是超大特大城市,最新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设置了各省的耕地红线和永久农田面积。


按照2035总规,沈阳、合肥的耕地数量超过700万亩,成都的耕地数量不低于454万亩,武汉、郑州的耕地数量也超过300万亩,


即使城市化率是100%还有32,000亩深圳,而且以农业为定位,县区众多的哈尔滨,超过3000万亩。



与之对比,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是必然趋势,有望与城市土地享受“同地同权”待遇。


早在10年或20年前,集体建设用地就被允许用于工业用途。最初的乡镇企业,后来的乡镇工业园区和村级工业园区都在这里。


近年来,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范围开始扩大。一些城市已经在试点建设经济适用房、租赁住房和商场,但仍然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宅基地仍然是最严格的限制,即使是否可以抵押贷款也仍在试点,谈论更广泛的转让交易。


几年前,中国推进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研究,但目前还没有定论。所谓“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分离。


如果认为宅基地和房屋是农民的资产,自然应该赋予一定的资产处置权,即租赁、运营和抵押权,但目前的政策仍然悬而未决。


归根结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在过去的10年里,我国已有数亿农民进城,大批新生代农民工已落户城市,闲置的宅基地并非孤立。


如何盘活闲置的宅基地,赋予农民更多的资产处置权,如何促进城乡元素的双向流动,绝对不能在短期内解决。


政策不会轻易改变,一定要守好自己一亩地,守好越来越稀缺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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