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实施!最新的食用添加剂标准

2025年2月8日起实施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10年2014版标准已废除。那新标准更新了哪些内容?还有什么变化?
1、在食用添加剂范围内包含营养强化剂。
在新版食用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食用添加剂的概念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明确规定营养强化剂的应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及相关规定。
2、不再用作食用添加剂的品种
新版食用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不得用于各种食品。
3、对食用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调整
防腐剂不能再用于罐头产品,主要包括ε-食用添加剂,如聚赖氨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二氧化氯等。
冰乙酸不能用于醋;纳他霉素不能用于果蔬汁(浆);不能用于蒸馏酒;β-单双甘油酯,胡罗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等。
4、严格控制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应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禁止在各种食物中使用。脱氢乙酸不应用于含有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零食、烘焙食品馅料和表面的防腐剂,如浆料、预制肉制品、罐头肉、果蔬汁(浆)等。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腌制蔬菜的最大用量。g/kg变成0.3g/kg(脱氢乙酸计)。
5、在一起使用甜味素时,总量控制要求
甜味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一起用于同一食品类别,或甜味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蜂蜜一起用于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蜂蜜的最大使用量。
6、食品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明确食品香料和食品香料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的规定,添加食品香料和香料的预包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标注;明确食品香料的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香料通则》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
7、改变食品加工助剂的使用
明确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等加工助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8、改变一些食品类别
添加7种食品类别:其它小麦粉产品(如面筋等)、其它淀粉制品(如凉粉等)、其它粮食产品,肉丸,其它预制肉制品,其它液态复合调味料;强化食品工业菌种制剂。
改变了一些食品类别:将酱油和醋的准备归类为液体复合调味料,将“醋”改为“醋”等。,并修改相应的食用添加剂使用规定。
总的来说,从正文到附录,新版食用添加剂的使用标准进行了大量的调整,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加工单位,要及时学会掌握新的规范要求,全力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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