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基金互认规定。

2024-12-21

证监会发布了基金互认新规定,基金互认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中国证监会官网12月20日发布消息,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则的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香港互认基金的客地销售比例限制从50%放宽到80%。二是适当放宽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责的转让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责转让给集团内外关联机构。三是适当调整规则和制度的灵活性,为香港互认基金未来将更多常规商品纳入预留空间。


据业内人士透露,《管理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另一项惠港措施的实施,基金互认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优化互认规则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互认基金的产品供应。两地投资者都可以享受到更丰富、更优质的投资体验,这也是扩大两地市场的好方法。未来跨境金融市场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方面提高基金互认安排


中国证监会在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务实合作,充分发挥两地基金互认制度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修订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形成了《管理条例》。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社会关于修订互认规则的意见。本次修订采取了相关合理意见,从三个方面优化了基金互认规则:


一是适当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根据现行监管规则,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规模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本次修订将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从50%放宽至80%。


二是适当放宽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责的转让权限。本次修订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责转让给集团内外关联机构。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授权机构所在地仅限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管控合作谅解备忘录并维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和地区。


第三,预留进一步扩大互认基金范围的空间。在现有规定的常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指数型等互认基金产品类别的基础上,增强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


一位外资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放宽对客地销售比例的限制,有助于提高内地销售机构的主动性,进一步释放内地市场的销售潜力,有效满足行业机构特别是香港机构的需求,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针对放松授权限制,上述外资基金公司解释称,将部分产品投资管理责任转移给集团内外关联公司,是香港市场的常见安排。据统计,香港注册基金中20%的商品选择全球投资策略,包括转让授权安排,可以充分发挥跨境资产管理集团的全球投资优势。


另一位头部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将为互认产品差异化发展提供空间。优化后,北进互认基金产品供应将更加丰富,投资者的多元化外国投资需求将得到更高效的满足。


针对扩大互认基金范围,上述头部基金企业人士表示,本次修订是在之前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的内容,主要是为了增加规则的灵活性,为未来将更多的常规类型商品纳入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跨境金融需求。


谈及提高基金互认安排的影响,受访行业人士总结,修订互认规则对促进两地基金市场制度开放具有积极意义,将为市场注入发展动力。


还有一些行业机构表示,随后将积极申报互认基金商品,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香港证监会同步发布


修订后的配套规则


为了配合《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于12月20日修订了《内地和香港证券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第十条的适应性修订。将“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资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资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也发布消息。基于平等原则,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步修订发布《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通信》,对内地互认基金相关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投资管理职责转让授权限制、基金类型等进行平等修改。


多家受访机构认为,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应放宽了内地互认基金的限制,有利于内地公募在香港开拓市场,也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进入a股市场。依托国内市场,国内机构在“走出去”时会更加自信。国际业务的良好发展也有利于中资投资机构提高全球竞争力,加快形成国际一流投资机构。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了更新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常见问题答案,其中解释了市场关注的“转让授权机构与管理员属于同一个集团”和“不是因为内地市场是主要投资方向”。


实施互认机制已有九年多


两地居民跨境理财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跨境基金互认是开放世界资产管理领域市场的完善制度安排。金融监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对方基金通过建立管控合作机制在当地市场销售。


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互认机制实施九年多来,两地行业机构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互认基金产品日益丰富,更好地满足了两地投资者的跨境金融需求,有效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今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五项资本市场合作措施,帮助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其中第四项措施是“提升基金互认安排”。


《管理条例》的出台,意味着这一惠港措施正式实施。预计修订互认规则后,将进一步提升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为两地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