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行业的重磅新规将出台!跨区展业或迎接更严格的监管,超过6000家机构受到影响?

2024-08-26

小额贷款行业将再次迎来重磅监管新规。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业务管理、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正常经营小额贷款公司撤销、监管、附则等7章66条,系统全面地整理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准入、融资方式、信息披露、技术标准、催收方式,主要包括小额贷款机构和网络小额贷款机构的规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确保政策稳定实施,小额贷款公司应在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本办法各类规定的要求,过渡期不超过一年。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介绍,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6550家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实收资本8226亿元,贷款8431亿元。


“与小额贷款行业的历史控制文档相比,这种控制文档的影响会更长远。条款涉及的贷款援助、联合贷款合作模式、金融APP备案相关细则,将对整个互联网贷款和消费金融体系产生深远影响。”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告诉《时代周刊》记者。



不适当的催款成为监管的重点


《征求意见稿》是小额贷款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一大亮点。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征求意见稿》设立专章,全面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客户在实践中反映强烈的诱导贷款、不当催款、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单方面宣传低门槛、低利率、高额度等。,诱导贷款人过度负债和多头贷款”,也不得 “为未成年人推荐无担保个人贷款,以在校学生为目标客户定向推广贷款产品”,不得以欺诈或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在其经营场所、宣传资料、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APP)在互联网应用中,贷款类型、综合实际利率、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将得到充分公示,风险将以简洁易懂的语言得到充分揭示。"


值得注意的是,“催款”成为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的关键词,出现次数高达10次;“消费者权利”出现7次。


《征求意见稿》对“催款”的相关规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催款时,不得侮辱、诽谤、恐吓、跟踪、骚扰,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披露贷款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催收。


跨区域管理控制再次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在限制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域经营方面进行了管控和升级。


早在2020年,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通知》,规定禁止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原则性县内展业。"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应在公司所属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开拓市场。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经营管理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管控评价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过公司所属省级行政区域。除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其他规定外。”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对跨省跨市限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要求更加严格,从之前的“原则性县内展业”转变为“不允许跨自治区、市辖区展业”。


《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域经营提出三点:不得跨省、自治区、市辖区开拓市场;跨地市展业条件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的条件另行规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出租或借用许可证,为没有贷款业务资格的主体提供贷款“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异地经营的“漏洞”。


苏筱芮向《时代周刊》记者解释说,此前的控制文件已经包含了“小额贷款不允许跨省、自治区、市辖区开拓市场”等内容。但近年来,市场出现了小额贷款牌照“套壳”的混乱局面。因此,本文提出“不得协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后续出现租赁、“套壳”、“借牌上架”等违法行为的小额贷款机构将受到严厉查处。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变相租赁许可证。一些无证贷款平台会选择租用小额贷款许可证作为产品上架和广告营销的主体。此前,湖南浩瀚汇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变相借款、租赁经营许可证、妨碍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被罚款110万元。


贷款援助业务也戴着“紧箍咒”


经常出现混乱的助贷业务也会戴上“紧箍咒”。


在《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中,对合作贷款公司的助贷业务提出了7项要求,包括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信贷业务,不得外包信用审查、风险控制等关键项目;不得与无贷款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接受无担保、不符合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政策的机构提供的信用增级服务或口袋承诺等变相信用增级服务;不得只提供营销客户、客户信用画像、风险评估、信息技术支持、逾期收款等不实际出资的服务。


合作贷款,即互联网贷款(联合贷款)。从范围来看,贷款业务主要包括四类:客户获取、信用评级、资金匹配和贷后服务。


征求意见稿会对助贷行业产生什么影响?苏筱芮向《时代周刊》记者解释说,在以上七项要求中,最重要的是“营销获客、客户信用画像和风险评估、信息技术支持、逾期收款等服务不得仅提供不实际投资”,这意味着仅通过小额贷款许可证展业的部分贷款机构提供引流业务或催收业务是不可行的。本条款旨在通过小额贷款许可证展业的贷款机构,借助“出资”行为,加强资产质量,利用真金白银与合作伙伴分担风险。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控制对第三方平台的约束力相对较弱。


“随着我国贷款援助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贷款利率过高、责任过度、非法引流客户、衍生社会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我国贷款援助行业的监管政策仍然存在‘盲点’。、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余凌曲、监管主体权责不清等问题 七月份陈俊宏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


近几年来,由于非法放贷、核心项目外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不当、贷后非法暴力催收等问题,助贷行业一直存在争议。


今年1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第三方AI语音机器人软件为由,以中国平安个人贷款中心的名义,对上海陆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推广信贷业务。


此外,根据黑猫投诉平台,许多贷款公司因过度收集借款人信息而被消费者投诉,如隐私泄露、非法收费、暴力催收等。


当前,国内推动贷款交易规模超过千亿的助贷排头兵包括奇富科技(03660.HK;NASDAQ:QFIN)、乐信(NASDAQ:LX)、信也科技(NYSE:FINV)等。


八月十三日,奇富科技未经审计的2024年半年报显示,今年第二季度企业推动贷款954亿元;八月二十三日,新也科技发布半年报显示,今年第二季度成交额为487亿元;此前乐信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显示,该季度推动贷款5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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