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正式宣布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行列

作者 | 第一财经 陈益刊
在一揽子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措施加速落地的背景下,地方债务高风险省份名单迎来新的变动。
1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图解版)中明确提到,该省已成功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

此前,为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我国将12个省份列入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这些地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受到了相应的限制。
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2024年10月我国推出了总额达12万亿元的一揽子化债方案,并迅速推进实施。在此影响下,近年来各省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大幅缩减,债务平均利息成本下降超过2.5个百分点,作为隐性债务主体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也加快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纷纷宣布退出平台名单。财政部近期公开表示,随着各项化债措施的如期落地和持续见效,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正逐步得到控制。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这些地区拓展新的投资空间。
根据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的研究报告,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名单需满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压减幅度、隐性债务率、本地区金融债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多项标准。
吉林省经过积极努力,已符合退出债务重点省份的条件,因此正式宣布成功退出。
从今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可知,吉林省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3%。
除吉林外,去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披露的信息显示,要巩固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的成果。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专家认为,这表明内蒙古已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此外,去年宁夏也公开表示将积极推动当地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表示,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名单后,地方投融资所受的行政性限制可能会有所减少,有望推动地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相关城投企业也将成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其债务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退出重点省份后,化债支持政策和资源倾斜会相应减少,区域内城投债的安全保障也会被削弱,机遇与风险并存。地方政府需充分权衡利弊,确保具备自主化债能力后再决定是否申报退出,平衡好化债与发展的需求。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