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鼓励职工文体活动 每年最多可开展四次春秋游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扩大职工文体活动规模、繁荣文化供给、优化体育结构等8项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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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层级清晰、特色鲜明的职工文体活动体系,打造全国性职工文体品牌项目,推进服务提质增效,构建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满足职工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在扩大活动规模上,《意见》提出由全国总工会牵头策划全国性职工文体活动,鼓励各级工会联动多部门打造区域品牌,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小型化、日常性活动提升参与便利度。文化供给方面,将开展文艺展演、经典诵读等活动,推进文化下基层与职工夜校建设,依托工人文化宫建立创作基地并鼓励职工题材影视作品创作;体育发展上,巩固羽毛球、乒乓球等传统项目,推广太极拳等传统体育,引入冰雪、户外等新兴运动,持续开展“工间动起来”等便捷健身活动。
《意见》还鼓励拓展夜间、户外、社交、亲子等新型活动场景,利用商圈、公园绿地、工业遗址、红色教育基地等空间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将思政引领融入技能展示、劳模交流等文体形式。同时推动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开放,依托“职工之家”App打造数字文体服务平台。
消费环境优化方面,《意见》鼓励提高工会经费中文体支出比例,推动用人单位就文体活动与带薪年休假开展集体协商,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明确基层工会每年最多可开展四次春秋游。此外,支持各级工会联合多部门推出职工专属优惠产品,包括景区年票、文旅消费券、电影券等,举办主旋律电影展映与“惠工院线”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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