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出手,新年首张IPO罚单

01-13 12:31

新年沪深交易所首张IPO罚单发布。


1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三封关于深圳市快速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速创新”)IPO申请的监管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警告发行人快速创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审计公司德勤华永及相关人员。



现在,快速创新IPO申请已经停止。



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披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招股书显示,快速创新主要集中在R&D,设计和销售网络通信领域的核心设备和通用配件。


该公司使用fs平台直营网络平台.com通过自主研发运营平台管理系统(ERP系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作为订单交易流程、客户关系管理、仓储物流管理、采购供应商管理、数据分析等统一管理平台。


该公司主要关注海外市场,约99%的销售收入来自海外市场。2023年3月1日,受理了主板上市申请的快速创新,并于2023年3月21日开始咨询。回复第二轮咨询后,IPO申请于2024年5月11日被快速创新撤回。


在申请咨询中,深交所重点关注IT系统的控制。在申请咨询回复中,快速创新表示,ERP系统和金蝶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已经建立,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匹配。自2022年10月起,记录了ERP系统应用的所有操作细节,并保留了半年的系统操作日志。


深交所现场监管发现,公司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前台商城产品销售、评论数据等信息无法准确显示;自2023年6月以来,公司在半年内完全存储了系统操作日志,咨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未制定反结账、反审核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无需审核。反映出企业财务系统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咨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鉴于相关事实和情节,根据规定,深交所上市审计中心决定对快速创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向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督措施。


深交所书面警告保荐机构、审计公司及相关人员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审计公司德勤华永及相关人员除发行人快速创新外,均被深交所书面警告。


监管函显示,招商局证券作为项目推荐人,杨猛、刘兴德作为项目推荐代表人。经调查,从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操作: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审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行人销售相关审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其他审查程序缺陷。


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招商证券、杨猛、刘兴德采取书面警告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应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监管函表示,招商局证券应以此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究责任,并在收到监管函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保荐业务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核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在保荐业务过程中,招商证券、杨猛、刘兴德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奋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确保招股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德勤华永研究所作为项目申报会计师,方少帆和林希倩作为项目签名注册会计师。经调查,从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操作:一是对发行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缺陷的审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银行流量重点检查报告记录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


德勤华永作为项目申报会计师,方少帆和林希倩为项目签名注册会计师,未履行对专业职责相关事项的特别重视义务。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采取书面警告的自律监督措施。


控制指出,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奋尽责,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执业质量,确保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相关的内容和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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