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一方争夺子女,另一方是否可以直接主张抚养权?

2024-11-15

夫妻分居期间,争夺和隐瞒孩子,可以直接要求抚养权吗?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隐瞒子女引发的抚养权纠纷。



案件回顾


刘女士和田先生在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小田。由于家庭琐事的冲突,双方于2023年11月开始分居。小田和他的母亲刘女士住在一起。


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田先生未经允许将小田带到河北老家抚养。随后,刘女士带领人们去河北田先生的父母那里,试图强行带走小田。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经协商失败后,刘女士以田先生侵犯抚养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女士说,请求判令田先生立即停止侵犯刘女士的抚养权,并将小田送到那里,并继续自己抚养。如果小田不能跟着自己的生活,就要求带小田去看望。


田先生认为,刘女士的性格和言行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不适合抚养孩子,刘女士也会抢孩子。刘女士抚养的孩子也主张探望权。



经审理,法院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争夺和隐瞒未成年子女,不仅侵犯了另一方的抚养权,也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父母双方的抚养权是平等的。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行使抚养权时,也不应损害或阻止另一方行使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田先生私下带走了小田,拒绝送他去。刘女士和许多人一起去了田先生的住处,并以生硬的方式争夺小田。上述行为不仅危害了小田的身心健康发展,也损害了对方的平等抚养权。考虑到双方的分歧容易加剧,鉴于小田两岁以下,小田应该由母亲刘女士根据双方的工作、生活和监护能力和条件,直接抚养。应对田先生对小田的看望,在刘女士直接养育期间给予协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指责双方争夺和隐瞒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并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双方正确理性地处理家庭纠纷,督促双方不要以争夺和隐瞒未成年子女的形式争夺抚养权或阻碍对方行使抚养权和探望权,共同为小田的健康成长建立良好的环境。


最后,法院判决田先生将小田提交给刘女士,由刘女士直接抚养。田先生一个月可以带小田去看望三次,刘女士有义务协助合作。在保证小田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双方还可以协商确定或改变看望时间、方式和地点。


田先生在一审作出判决后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京小槌普法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双方平等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属于夫妻因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父母一方私下争夺和隐瞒未成年子女,对另一方的抚养权构成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和田先生作为孩子的父母,对孩子享有公平的抚养权。双方争夺抚养权的行为都违反了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也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了不利影响。法院否定了他们的行为。


双方的争夺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小田出生后和父母一起住在北京。他是一个两岁以下的幼儿。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法院参照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结合双方的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和对小田的监护能力,结合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两岁以下子女的规定,以母亲直接养育为准则”。确定小田暂时由妈妈刘女士直接抚养,并就田先生看望小田的次数、方法进行鉴定。



京小槌提醒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深远的。在处理婚姻纠纷时,夫妻双方应始终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听取未成年子女的建议,协商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避免因家庭纠纷对子女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更不要争夺抚养权,隐瞒未成年子女,损害对方的平等抚养权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投稿:房山法院


图片:AI漫画


原来标题:“分居期间一方抢孩子,另一方可以直接主张监护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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