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加快现房销售试点步伐,培养视野,实现房屋销售环境

2024-10-26

10月23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6条优化升级相关房地产措施。


《办法》提出,加快现房销售试点步伐。探索以优质热门房地产产品为试点,培养视野,实现房屋销售环境;逐步提高新建项目商品房预售施工进度要求,全面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向现售过渡和转型。探索定制住房建设。允许各类单位和社会群体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定制住宅建设。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定制所有要素,包括社区设计布局、交通组织、配套设施、绿化环境、功能空间、户型面积、建材使用、设备配置、运维服务等特定要求。对计容建筑面积的计算要求进行优化,增加不纳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提高群众的得房率。


根据《措施》,烟台市统一房贷首付比例最低。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15%。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增加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改善商转公业务转型模式,实行商转组合模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新房的,取消购买和提取公积金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点的限制;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数量的确定范围由原按市区确定改为按区(市)确定。


提高住房数量认定标准,完成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的,商业贷款住房数量的认定范围由原按市区认定改为按区(市)认定;多子女家庭购买新房,在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时,如果不是第一套房,在确定住房数量时会减少一套房;参加“新旧置换”活动,已被开发企业收购旧房,并签订存量房网上备案合同的,这个老房子不包括在房子的数量上。


组织人才购房政策宣传“进企业”“进大学”活动,落实各项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鼓励优质住房项目为定向人才提供不低于10%的购房优惠,全力保障烟草人才住房需求。


全面推进“百城千企”商品房推广,启动“新旧置换”“人才购房”“团购”活动,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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