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租户租毛坯房养宠物蛇被小区业主举报。经过多次沟通,他们同意搬出去。
租客用租来的房子养宠物蛇和小仓鼠,引起小区业主的不适。被投诉后,租客一度以养宠物蛇不违法为由拒绝搬迁,要求房东自行向法院起诉,并在微信上黑化。
十月十五日,成都市成华区御风一路35号小区一位业主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经过他们的反复谈判,租客昨天同意在11月1日前搬出去。此前,成华区街道和社区有关部门几次协调都没有结果。
该社区的一位业主此前在四川网络平台上投诉,该社区的一名租户在他的房子里繁殖了几十条蛇,并大量繁殖老鼠,存在巨大的安全和卫生隐患。而且涉及养蛇养鼠的房子是清水房(毛胚房),养蛇的人不住在这个房子里。
业主投诉称,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社区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他们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处理潜在的风险,如防止蛇和老鼠逃跑、咬居民或感染细菌和病毒。
该报注意到,成华区保和街道办事处10月14日回复称,社区业主于9月30日晚报警,警方未能上门劝说。十月十日、2日,工作人员走访采访租客,同意10月3日下午见面交流。当天下午,工作人员前往社区协调,但租客失约未到;8日上午,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与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社区核实情况,但仍未看到租客。
10月9日,保和街道行政执法办公室、社区、物业、社区民警与业主沟通。业主说租房的时候只口头约定养猫养仓鼠,没说养宠物蛇。但业主联系租客见面沟通,租客还是没有露面,说他养宠物蛇不违法,让业主去法院起诉,黑了业主的微信。
小区业主上门与租客沟通封面新闻图
回复称,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的目的是居住,但允许养动物,所以租客没有违约。咨询律师后,律师表示,如果业主起诉,业主可能会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败诉。如果业主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只能按约定支付。
10月10日下午,成华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街道行政执法办公室、社区、物业、业主和租户在物业中心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协调。业主表示,房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4(5)协议,租户使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集体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运行和生活。工作人员建议租户搬到居住人口较少的地方,以免妨碍他人生活,消除居民恐慌。
租客表示可以选择搬迁建议,但还是觉得自己没有违约行为,租期不到一年就不会自己搬出去。如果业主认为自己有违约行为,可以办理民事诉讼手续。社区工作人员就此情况咨询了社区律师,并推荐律师给予法律援助,必要时办理诉讼手续。
该小区业主告诉该报,该租户此前曾在隔壁小区御龙山小区租房养蛇,然后蛇逃到居民家中,最后被居民赶出小区,他将蛇场转移到小区。御龙山某小区业主证实,小区之前确实发生过类似事件。“蛇都跑到邻居家,吓坏了人。养蛇的人还说‘不咬人’。”
十月十五日,成华区御风一路35号小区业主告诉澎湃新闻,经过小区业主们的不懈努力,昨日,租客同意在11月1日前搬出小区,希望对方能够遵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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