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a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9月13日晚,联创股份(300343)宣布,该公司于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因为该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

公告披露,公司对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
2022年11月,联创股份披露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鲁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公司披露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鲁刑终354。 号码《刑事裁定书》。
上述判决认定,联创股权此前收购的上海投资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公司收购上海投资股份时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该事项导致上海投资公司获得的财务报告信息错误,导致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出现错误。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错误进行了更正和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此外,联创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根据法律法规没有其他重大事项可以披露。目前,公司的各种业务活动都有序开展。
联创股权致力于新型含氟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业务构成了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包括基础配套原料、含氟制冷剂、含氟聚合物和含氟精细化学品。
财务资料方面,8月28日,该公司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上半年实现营收3.93亿元,同比下降18.40%;归母净利润损失1272.26万元,去年同期盈利2376.31万元;扣除非净利润损失1966.33万元,去年同期盈利1954.41万元。
实际上,今年五月,由于信披违规,联创股权及相关人员也收到了山东证监局的警告函。
根据当时的公告,联创股份于2019年3月25日与北京新投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北京新投拟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安新材料,累计金额不超过3.8亿元,后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信投实际支付增资8888万元,并获得华安新材9.999%的股份。仅在2019年4月9日,公司就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未能及时披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情况和后续实际增资情况。
上述联创股权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联创股权及相关责任人李洪国、齐海莹、胡安智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出具警示函,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信用档案数据库中。
除联创股权外,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涉嫌信披违纪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9月13日晚,朗源股份(300175)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公司立案。

根据公告,经朗源股份自查,此次立案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优世联合涉嫌参与虚假交易,公司前期积极整改。如果后续还没有整改,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正常开展各种商业活动。
数据显示,朗源股份于2011年在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新鲜水果和坚果的种植管理、加工、仓储和销售。2018年,朗源股份跨境收购优世联合控股,布局数据中心业务。
然而,优世联合没有完成业绩承诺,而是连续四年造假。今年5月,朗源股份宣布将向上海虞长威实业有限公司出售优世联合资产,交易对价8500万元。交易完成后,优世联合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告范围;2021年至2023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将被清除。
9月13日晚,*ST银江(300020)也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因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但公告并未指出*ST银江因信息披露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27日,据浙江证监局官网消息,*ST银江及相关负责人收到警告函。根据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该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23395.1万元,该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测。
浙江省证监局认为,*ST银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ST银江董事长王腾、总经理韩振兴、财务总监任刚要、董事会秘书吴孟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非法经营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对*ST银江及相关责任人员发出警示函,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信用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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