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如陈梦,苏炜德,拟记大功!
8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发布公告。山东省政府计划为李越宏、孙梦雅、练俊杰、陈梦、齐迎、冯彬、杨浚邈、苏炜德等25人做出巨大贡献。
公告称,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山东省体育运动员获得5金4银6铜15枚奖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条例》,经研究,计划奖励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和个人(名单附后)——
第33届夏季奥运会
有功集体和个人拟奖励名单
第一,山东省政府记大功。
(一)集体记大功(4)
山东省枪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个人记大功(25名)
李越宏、孙梦雅、练俊杰、陈梦、齐迎、冯彬、杨浚邈、苏炜德、葛楚彤、梁育帅、马振昭、孟令哲、严林、景影、王峰、吴邈、张永杰、李维宾、王爱民、潘龙、盛伟才、李国、李涌、尚作涛、马安会。
第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记大功。
(一)集体记大功(4)
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中心
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搏击
举重摔倒在山东省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二)个人记大功(4名)
刘金飙,赵建秋,毕明军,郝丕彪。
三是山东省体育局奖励
(一)个人记功(26名)
崔宸曦,孙一文,季新杰,张展硕,张博文,殷梦蝶,王梦洁,刘晓鑫,阮洪婷,苏琪,王笑,孙悦,杨飞飞,祝晓林,金浩,石宏达,高蓓蓓,李岩龙,马卫国,刘震,刘鑫,王西国,刘波,魏巍,韩海涛,孙常青。
(二)个人奖(2名)
于海成,淞云霞。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山东省体育局反映(信件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山东省体育局官网截图
编辑:牟慧君 校对:娄华轩
责编:杨洋 终审:于坤帅
原题:陈梦、苏炜德等25人,拟记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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