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如陈梦,苏炜德,拟记大功!

2024-08-31

8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发布公告。山东省政府计划为李越宏、孙梦雅、练俊杰、陈梦、齐迎、冯彬、杨浚邈、苏炜德等25人做出巨大贡献。


公告称,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山东省体育运动员获得5金4银6铜15枚奖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条例》,经研究,计划奖励第33届夏季奥运会有功集体和个人(名单附后)——


第33届夏季奥运会


有功集体和个人拟奖励名单


第一,山东省政府记大功。


(一)集体记大功(4)


山东省枪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个人记大功(25名)


李越宏、孙梦雅、练俊杰、陈梦、齐迎、冯彬、杨浚邈、苏炜德、葛楚彤、梁育帅、马振昭、孟令哲、严林、景影、王峰、吴邈、张永杰、李维宾、王爱民、潘龙、盛伟才、李国、李涌、尚作涛、马安会。


第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记大功。


(一)集体记大功(4)


山东省威海体育训练中心


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搏击


举重摔倒在山东省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二)个人记大功(4名)


刘金飙,赵建秋,毕明军,郝丕彪。


三是山东省体育局奖励


(一)个人记功(26名)


崔宸曦,孙一文,季新杰,张展硕,张博文,殷梦蝶,王梦洁,刘晓鑫,阮洪婷,苏琪,王笑,孙悦,杨飞飞,祝晓林,金浩,石宏达,高蓓蓓,李岩龙,马卫国,刘震,刘鑫,王西国,刘波,魏巍,韩海涛,孙常青。


(二)个人奖(2名)


于海成,淞云霞。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山东省体育局反映(信件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山东省体育局官网截图


编辑:牟慧君 校对:娄华轩


责编:杨洋 终审:于坤帅


原题:陈梦、苏炜德等25人,拟记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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