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娃有风险 发布需慎重 | 网上信息“策”画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仅仅依靠社会和法律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孩子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父母应该学会“锁定”孩子的信息安全,警惕成为孩子个人信息泄露的根源。同时,要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坚定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第一道防线,防止犯罪分子乘虚而入,给自己和孩子带来人身财产风险。
普法小课堂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第四章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进一步细化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特殊保护体系,完善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体系。
网上服务提供商:
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依法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提供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如果他们不提供信息,他们就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服务。
建立网络直播发布者真实身份信息动态验证机制,不得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成年客户提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的私人信息或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个人信息涉及私人数据,应立即提醒他们,并制定必要的保障措施,如停止传输,以防止信息传播。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可能受到侵害,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存储相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个人信息处理者:
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不得强制同意不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要求查看、复制、更改、补充、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提供便捷的支持,不得限制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合理要求,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申请。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泄露、篡改或丢失的,应立即启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对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应以最小授权为准则,严格设置信息访问限制,控制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知晓范围。
应当每年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并及时向网信等部门报告审计情况。
原标题:“晒娃有风险 发布需慎重 | 网络信息“策”画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