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基金财产兼报虚假信息 这家私募遭证监会顶格处罚

1天前

顶格惩处。


近日,证监会就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优策投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由于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及相关人员合计处罚超3500万元,还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也同步撤销了该公司的管理人登记。上述举措均属于行政处罚中的顶格惩处。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遵循应移尽移的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证监会表示,会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领域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行业“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违规挪用加虚假报送 领受顶格罚单


优策投资于2017年11月21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主要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证监会调查核实,优策投资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情况。2019年3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黄巍,但从2019年3月到调查开展期间,优策投资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仍为李某晴,存在明显虚假记载。


与此同时,优策投资还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其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基金财产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调查显示,2018年11月至调查时,优策投资先后设立并管理的8只基金产品(统称“募集层产品”),所有基金财产均投向该公司设立并管理的优策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曾用名“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这3只产品(统称“投资层产品”)。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也投向了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这3只投资层基金产品的资金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实际控制人黄巍的决策与安排下,优策投资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违规将上述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银行协议存款的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截至2024年7月2日,被转出的资金中仍有9.55亿元未归还。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优策投资隐瞒了基金财产被挪用的事实,向投资者提供以及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上述8只募集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状况、收益情况、净值等信息,均与实际情况不符,11只基金产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定,优策投资提供、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以及11只基金产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且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简称《私募条例》);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自身或他人牟取利益,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构成违法行为。因此,证监会决定对优策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00万元罚款;对黄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外两名相关责任人,因未审慎履行职责,是优策投资上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证监会罚款420万元和105万元。


坚决打击私募违法违规行为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进行违规关联交易、实施违规违约投资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触碰了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与“红线”。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对优策投资及相关人员的合计处罚超过3500万元,这张罚单的力度堪称史上最重。”《私募条例》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证监会充分运用法律条款,进一步增加了违法违规成本。同时,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协同发力,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了该公司的管理人登记,这属于私募领域的顶格惩处。


证监会扎实推进私募领域的风险整治工作,近5年已清理违法违规及僵尸机构超过8000家,行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行业风险明显降低。与此同时,证监会积极开展合规培训和普法教育,督促机构自查自纠,避免“不教而诛”的情况。仅今年,相关证监局就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组织1.6万家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


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处了解到,存在问题的私募机构毕竟只是少数,绝大部分私募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管部门将持续引导行业积极践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投向早期、小型企业以及硬科技领域,促进私募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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