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发工资,结果单位发了一堆优惠券!员工爆料:领导水平越高,分数越多。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终于“熬”到了发工资的那一天,拿到的钱却变成了一叠优惠券。谁能接受这个问题…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1月4日,吉林省长春市一名网友发了一段视频,称自己努力了3个月,最终得到了一堆限制使用的优惠券。

长春一公司自制“消费券”抵工资(视频截图)
据深圳广播电视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记者致电企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中的一些人支付优惠券来支付工资。每个人都不一样,价值几千到几万元。不清楚怎么用。该员工表示,领导水平越高,分数越多,“我们没有招聘”。

根据极目新闻1月6日报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收到相关投诉,并已移交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网民爆料:企业用消费券抵工资
据《中国商报》大风新闻报道,1月4日晚,该网友发视频称:“这是摩天活力城开的工资。我已经三个月没有开始投资了。这就是我努力的结果。不是现金人民币,而是优惠券。”

据一位知情网友介绍,这实际上是企业内部的流通券,“去长春市重庆路那家商场花,不允许在摩天花。”
该员工表示,支付的是工资券,而不是年终的额外福利。长春市重庆路活力城和摩天活力城的老板是一家人。
“如果你没有钱开工资,你可以用优惠券来支付你的工资。看看这是什么。我赚的是人民币。就算有钱补其他洞,没钱还能开二期?如果没钱,第二阶段怎么了?”
记者看到,彩印的优惠券面值包括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以及印刷号码,上面写着“重庆路活力城Mall”和“大众置业”。

根据《员工“优惠券”使用规则》,重庆路活力城Mall消费可以发放员工“优惠券”,支付大众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购买大众物业指定的房屋和停车位,并有具体使用规则和咨询电话号码,签名为大众优秀控股集团。
律师表示“违反劳动法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已收到投诉
据《中国商报》大风新闻报道,1月5日,记者拨打了《员工“优惠券”使用规则》中留下的咨询电话。活力城的工作人员证实,这张优惠券从5日开始使用,但有些商家可以使用,有些则不能使用。
“我们的活力城是一个大商场。我们这里没有超市。如果你想知道哪个商场可以消费,你可以来我们的商场看看。能拿到这张优惠券的商家门口会有一个标志。我们的合作商家可以消费,可以消费的商家可以使用这张优惠券。”
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是购物中心。这些企业和我们有租赁关系,都是自己经营。如果你想知道哪些商家接受代金券,你必须拿着代金券。有些商家已经可以用了。商品有100多种,最多的是食物和衣服。”
工作人员说:“券儿是完全抵用的,但不找零,有使用日期,只能在活力城市的商场使用。”

公开消息显示,大众优秀控股集团是一家多元化、规模化、跨越式发展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经营范围涉及商业、住宅房地产开发、城市综合体运营、出租车运营、城市供热、金融、保安服务、娱乐、酒店、体育等多个行业。集团成立于1993年,目前在吉林省民营经济阵营中名列前茅。
另外,根据极目新闻报道,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收到了相关投诉,并已被移交给劳动监察大队。
优惠券抵消工资合法吗?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荣子龙表示,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只能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其他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均涉嫌扣除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公司用优惠券代替工资支付,违反了《中国劳动法》的规定。
对上述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命令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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