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论杂志和学者之间的争论,原来的佳话何以至此?

2024-11-06

前几天,一场罕见的笔墨诉讼引起了很多关注:《人物》杂志发表声明,强调《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是原稿,指责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孙萍作为“原作者”和“原研究者”参加讲座和公开活动;孙萍反驳说:“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任何地点、任何时候说过这篇文章是我自己写的。”。


根据杂志列举的证据,学者曾在公共场所出现过“原作者”、“原研究者”、“孙萍的研究成果”、“孙萍的田野研究”等称号和说法,这似乎抹杀了杂志作者的创作。


@人物 微博 图


报告21570字,涉及孙萍的采访和相关论文的5个细节和故事,11个论点,约1586个单词。平心而论,如果说不到10%的比例是“原作者”,那就有点夸张了。


虽然孙萍在一些地方澄清了这一说法,但从杂志上公布的各种证据来看,类似的表述太多,“澄之不清”,可能还是会误导公众。


然而,下一个裁判不容易简单地为这场官司辩护。虽然“原作者”的说法夸张,“原研究者”等。,不像论文的第一作者,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说法。像“基于孙萍的研究成果”这样,充满了灰色的空间,在很多方面都是“基于”的?虽然字数只占10%,但恐怕需要非常细致的努力才能仔细澄清学者付出了多少。


事件的本质更像是文章流行后的副产品和副作用之间的冲突。所谓副产品,就是一个学者借此机会成名,毫无疑问,他也从中获得了名利——从公开的信息可以看出,她之后的一系列活动和出版书籍几乎都得到了这篇文章的祝福和推广。但副作用是文章的“归属”变得暧昧,引起了原作者和杂志的不满。


从新闻行业本身来看,记者写作和专家观点实际上是相互成就、共生、共荣的关系。如果没有相应的学术观点支持,深度报道必然会显得薄弱,缺乏感染力,访谈专家成为很多新闻写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何况很多接受采访的专家其实都是免费的,他们的奉献永远不会被扼杀。


对于专家来说,接受媒体采访可以传播他们的研究成果,获得更多的知名度。对于专家的学术生涯和社会活动来说,更高的知名度当然是一个巨大的“好处”。毫无疑问,没有什么值得指责的。学者和杂志在这方面没有区别。对于任何一个“内容制作人”来说,追求知名度是正常的,也是合适的。


然而,本该成为故事的事情最终变成了相互指责。也许也是因为这篇文章太热了,以至于当事人带来的名利远远超过了普通的名利,“势利让人争”。结果,如何把握尺度有些丢失。


与论文作者排名不同,它具有非常严格的标记意义,新闻报道和专家意见之间的“作权伦理”真的很模糊。大多数报道不会遇到记者和学者如何清楚地区分和定义他们的贡献,但当出现“爆炸”时,就会出现这种常见的利益分配困境。


这可能也提醒了行业和社会。媒体和专家在未来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有明确的协议吗?但是,一些社会活动和推荐宣传,是否应该正确界定当事人与作品的关系,不妨“先小人后君子”?随着这一事件,这些新话题将被抛出。


就像现在人们常说的“提高新闻素养”一样,这些也可能是“新闻素养”的一部分:人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新闻的生产机制,准确地识别新闻作品背后记者、编辑、专家等角色的奉献,并给予各方适当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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