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出让的土地项目按不低于30%的建筑面积销售。
银川市风光 官网,银川市人民政府 资料图
10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知。
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026年12月31日。《措施》从严格控制增量、增加股票、提高质量三个主要方面对银川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给予了政策指导。
根据措施,减少土地供应。土地供应按照“以需定供”的原则进行调整。如果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县(市)区36个月,新增居住用地转让将暂停。如果去化周期在18(不含)-36个月之间,供应将盘活多少。创新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批缴纳,允许公司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年内缴纳全部地价,分期分批开发建设,有效减少投放。对于真正需要收回闲置地点的,依法依规收回,有条件地用于整体规划“平急双用”公共基础设施。
同时,增加住房供应的时间顺序。增加现房销售配套政策支持,明确新出让土地项目现房销售按不少于30%的建筑面积进行,鼓励现房销售在建项目未售楼房,增加房屋供应时间顺序。
另外,提高公积金的支持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宁夏高端人才和银川市高精度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调10万元;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的门槛,确保愿意缴纳,并持续缴纳6个月。如果符合公积金抵押贷款要求,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下面是整个政策:
严格控制增量
(一)减少土地供应。土地供应按照“以需定供”的原则进行调整。如果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县(市)区36个月,新增居住用地转让将暂停。如果去化周期在18(不含)-36个月之间,供应将盘活多少。创新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批缴纳,允许公司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年内缴纳全部地价,分期分批开发建设,有效减少投放。对于真正需要收回闲置地点的,依法依规收回,有条件地用于整体规划“平急双用”公共基础设施。
(二)增加住房供应时间。增加现房销售配套政策支持,明确新出让土地项目按不低于30%的建筑面积销售现房,鼓励在建项目未售楼房销售现房,增加房屋供应时间。
提高存量
三是实施国家住房贷款政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指导各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批量调整存量抵押贷款利率(包括第一套、第二套或以上),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LPR)在此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对于股票抵押贷款,统一调整其加点幅度至少-30个基点。(BP)。对于新发放贷款,落实国家关于撤销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政策要求,引导商业银行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
(四)实行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房地产税收政策,更好地支持改善住房需求的释放。落实居民购房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公积金的支持作用(5)。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宁夏高端人才和银川市高精度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调10万元;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的门槛,确保愿意缴纳,并持续缴纳6个月。如果符合公积金抵押贷款要求,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六)加快存量房收购。完善“市场” 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利用专项债券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引导金融机构向国有企业发放保障性住房购买贷款和住房租赁团队购买贷款,购买存量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息的60%提高到100%。
(7)增加城中村改造。好好利用“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的政策。制定银川市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方式,探索房票一般政策,推进以房票为主、货币化为辅的安置方式,促进当地拆迁居民购房需求释放,加快城中村改造。
(八)解决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问题。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商业配套比例控制在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以内。在规划允许、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存量商业项目可以按程序调整规划,调整为住宅或养老、幼儿园、医疗保健等公共配套设施。
提高质量第三
(九)构建“四好”住房体系。统筹推进“好房子”评选活动,深化物业专项整治、完整社区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整体规划,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医疗保健、消费资源供应,打造好房子、好社区、好城市,满足居民多元化、多层次生活新需求,亮化“生活在银川”品牌。
(十)改善土地供应结构。完善“人、房、地、钱”要素的联动机制,在区位优越、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地区,适当规划容积率在1.0-1.5之间的住宅产品。允许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调整用途、容积率等数据,允许公司将因规划调整、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等因素无法全面利用的土地分割土地,转让给其他经营主体进行综合利用。
(十一)利用好“白名单”机制。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融资联动机制,增加“白名单”项目的检查、推送、问题项目的修复和贷款投放,将所有合格的房地产项目列入“白名单”,实现应有尽有、应有尽有的贷款,满足项目合理的融资需求。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十二)。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预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认真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实行差异化动态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房地产行业违规行为,不定期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发展情况,规范中介服务费用,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恶意攻击市场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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