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推荐股票被罚款1.6万元,年内多次无资质投资被罚款。

2024-10-16

经过一整年的努力,拿到了1.69万元,全部退还被罚款!


近日,青岛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李某欣因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最终退还非法收入并处以罚款。特别是,当事人没有在证券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工作,而是加入了一家不合格的企业,通过运营新媒体账户,非法有偿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非法推荐股票被罚款1.6万元


经青岛证监局查明,2020年7月,青岛CY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Y公司”)注册,仲某超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企业注册后,提供有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运营相关微博和微信账号发布证券投资分析内容,为客户提供具体的个股买卖时间建议。此外,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在此背景下,2021年4月,李某欣与CY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同意李某欣作为员工加入公司,其工作内容为“新媒体运营与维护,以及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加入公司后,根据仲某超的指示,李某欣负责运营管理相关微博账号,发布与股市相关的文章,通过微博私信和微信与客户联系,向客户推荐股票并收取费用。


李某欣在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共收入16873.9元。仲某超已另案处理;李某欣未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已退还非法所得。


青岛证监局指出,李某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擅自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违法行为。


青岛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特点、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决定对李某欣处以1.6万元罚款。


严格控制无资质投资


在各地证监单位的实际执法过程中,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情况并不少见。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今年已有数十家投资机构和券商营业部受到处罚,其中无证展业是主要处罚原因之一。


比如今年6月,广东证监局再次命令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新客户6个月,因为该公司不仅被命令暂停新客户措施,还存在新客户行为,在业务推广和投资服务过程中暗示收益,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缺乏合理依据等情况。,并通过未在中国证券交易所注册为“投资咨询”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就在去年11月,广东证监局在罚单中指出,该公司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员工管理与业务规模不匹配。大量直接从事营销、客服等工作的员工未在中国证券协会注册,甚至部分为劳务派遣人员或见习生。


无证从业不仅是第三方平台的非法高发地区,也是一些证券分支机构不够重视的地方。今年7月,福建证监局宣布,发现国融证券福州东街证券营业部组织证券投资顾问,与没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第三方公司合作开展网络直播投资业务。个人投资咨询和第三方公司按照投资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分享收入。


此外,销售部门还存在一些员工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个人投资咨询安排他人代替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业务,未按规定存储投资业务信息等问题。最后,他们收到了控制警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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