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施建筑企业生产增长鼓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024-09-30
九月二十七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的若干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鼓励建筑企业生产增长。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经营规模超过100亿元,经营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10%-20%。、对于20%以上的建筑企业,省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鼓励;年经营规模从20亿元到100亿元不等,经营规模从去年同期增长15%-25%。、超过25%的建筑企业,省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鼓励。
鼓励各地制定政策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因时制宜稳定健康发展。省级财政对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集体土地征收、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等安置工作给予一定补贴。,符合要求的额外购房奖励和住房贷款贴息政策。
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本省居民发放1年以上的线下消费贷款,贷款用途为汽车购买、电子设备、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行政机关按年利率1.5%、每笔不超过3000元给居民一年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最多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8:2比例负担。
实施旅行社入境旅游鼓励。对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组织来川入境旅游人数超过5000人的旅行社,省级财政分类分类分类分类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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