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纠纷中,“担保人”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好心为朋友借钱担保。
没想到却让自己背上了“债”
“担保人”三个字
究竟意味着什么?
(图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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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意味着什么?
保证合同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担保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应当以独立的保证合同、承诺书和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等书面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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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在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直到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法履行债务。一般来说,借款人首先在其资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不能偿还的,由担保人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没有先诉抗辩权。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偿还主债务或当事人约定时,债务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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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在民法实施前(2021年1月1日)设立的保证合同,一般认定为民法实施前(2021年1月1日)设立的保证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实施后(2021年1月1日)设立的保证合同,视为一般保证。
为了防止争议,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最好明确规定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限等事项。最好使用“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的表述,明确责任承担方式,防止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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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上只有签名可以算作担保人吗?
在私人贷款中,第三人在借据上签字是很常见的。第三人是“见证人”还是“担保人”有时存在争议。一般来说,如果签名签名签名处标有“担保人”和“担保人”字样,则认定为担保人;签名签名签字处标有“见证人”字样的,一般认定为只设立债权债务关系的见证人和守护人,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签名签名处没有身份标注,则需要结合签名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贷款目的、资金流动等因素,综合确定其身份,确定责任承担。
不要在空白纸上随意签字。如果真的是为了别人的保险,也要仔细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明确自己的责任,避免为了面子而陷入不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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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如何约定?
保证期,即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贷款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限不能先于贷款履行期限,也不能与贷款履行期限同时到期,否则将被视为保证期内没有约定。
民法实施前(2021年1月1日)设立的担保合同,无约定的,自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2年。
民法实施后(2021年1月1日)设立的担保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自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确保期间不会出现中止、中断和延长。因此,贷款人应立即主张权利,而不是成为“权利上的睡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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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能否高于贷款额度?
确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其担保范围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债务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约定的保证金额不得高于贷款金额。但是,除了贷款本金之外,保障范围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实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所以,担保人应该承担多少保证金额,不仅要看双方是否有具体约定,还要看实际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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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债务?
如果贷款人在保证期内没有主张权利,则保证免除债务。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证责任承担方式,不同的主张权利方式。
如果担保人以一般担保方式承担担保责任,由于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贷款人需要在担保期间以诉讼或仲裁的形式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但不能只以口头催收、书面通知等普通方式主张权利。逾期不主张权利的,确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保证责任以连带责任保证的形式承担,贷款人只需要在保证期内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不对要求方式提出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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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为3年。不同的担保方式,不同的计算时间。
保证责任以一般保证方式承担的,自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力消除之日起计算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
保证责任以连带责任保证的形式承担的,自保证期内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由于出借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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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和贷款人擅自变更借据内容是否影响保证责任的承担?
贷款人和贷款人变更借据内容的,应当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遵循“从旧到轻”的原则。
如果变更后的内容导致债务加重,如增加贷款额度、提高利息等。,担保人不承担加重部分的担保责任;如果变更后的内容促使债务缓解,担保人将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若借款人与贷款人延长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变更后的期限不影响原保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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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证责任时有哪些权利?
除了普通保证人独有的先诉抗辩权外,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还有追偿权、抗辩权和拒绝履行权。
追偿权,即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辩护权,即担保人可以主张贷款人对贷款人的辩护权,如主张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贷款人主张利息过高等。即使贷款人放弃上述辩护,担保人仍然可以主张;
拒绝履行权,即贷款人对贷款人享有抵销权或撤销权的,担保人可以在相应的范围内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担保人很容易忽视自己的权利,导致损失扩大。因此,担保人首先要积极主张权利,其次要了解贷款人和贷款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不要盲目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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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成为担保人吗?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如果公司想为他人提供担保,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有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贷款人不得参加此次投票。因此,如果公司应为担保人,贷款人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免影响保证有效性。
在生活中,以公司为担保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而且大部分都是为了担保关联公司、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等。 除特定法定情况外,公司未经合理程序出具的担保无效。为了更好地实现债权,贷款人应加强正式审查,这不仅取决于公章是否合法,还取决于程序是否合法。
原题:“借款纠纷中,“保证人”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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