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特辑 | 恋爱期间的“贷款”是否需要退还?
恋爱期间,
夫妇之间往往会产生更多的经济往来,
但是当爱情不再,
恋人变成了陌生人。
恋爱期间的“贷款”是否需要退还?
夫妻间的“贷款”是否构成借款人?
案件介绍
小张和小刘原本是一对情侣(都是化名)。恋爱期间,小张向小杨借了9.7万元,说晚点还钱。两人分手后,小张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小刘起诉法院,要求小张偿还贷款。
法庭审理
在审判过程中,小张辩称,本案中没有借条、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双方不会同意贷款,也不会承认涉及贷款。小杨依次提交证据——两人电话录音(光盘)、文字翻译、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微信扫码支付信息等证据材料。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杨提交的证据可以从借款人、时间、内容等方面进行证实。应当确认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相关性及其证明内容,小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因此,法院决定建立小杨和小张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小张向小刘偿还了97000元的贷款。目前的判决已经生效。
恋爱期间的贷款,分手后该怎么追回?
夫妻之间借钱,但是因为男女朋友的关系,他们不好意思让对方写借据之类的。结果分手后,对方拒绝认账,坚持说没有贷款。我该怎么办?
找出有明确表示要借钱的新闻记录、借据等。
01
恋爱期间,双方在人身财产上没有法律关系。一方向另一方贷款的,应当认定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关系实际上构成。
查看交易记录并保留转帐凭证。
02
借款人可向人民法院提供转账凭证、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有效证据,要求借款人返还贷款。
贷款后立即催促还款,保留催收证据
03
法律对债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民法典》规定为三年。如果你一直不催促对方还贷,躺在权利上睡觉,你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
法官有话说
虽然基于爱情的幸福,我们会在恋爱阶段尽力满足恋人的需求,愿意做出贡献(包括钱),但是感情已经不在了,可能会因为钱而产生纠纷。所以建议恋爱期间理性对待金钱问题,谈一场真诚、健康、向上、无怨无悔的恋爱。
原题:七夕特辑 | 恋爱期间的“贷款”是否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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