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营环境,妥善解决企业纠纷 事情结束了,实现了双赢
资料来源:中站区法院
近日,中站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企业买卖合同的纠纷,促进了原被告双方分期履行债务的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之间的互谅共赢。
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都是企业。被告公司与原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约定清算和支付方式,因为承接的工程项目向原告公司采购铝型材。签订合同后,原告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被告公司供货。经过双方查帐,截至2024年2月底,被告公司仍欠货款114万余元。原告公司多次催促被告公司未能支付货款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支付125万余元的货款和违约金。并且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调解
法官接到案件后,根据原告公司提供的合同和对账单等证据,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考虑到本案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协商,对被告公司进行了解释,表明拒绝执行债务可能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和法律后果。
"法官,我并非不愿意付款,的确是资金周转困难。如今我抓紧生产赶单,拿到合同款我马上还钱。”被告公司负责人反映了困难。法官了解到这种情况后,认为简单的判决、执行可能会使公司陷入困境,原告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考虑到被告公司确实有履行意向,双方是多年的合作伙伴,法官在与被告公司沟通可行的还款方案的同时,向原告公司解释了原因。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来看,法官建议原告公司互相理解,渡过难关,既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基础,又能快速获得资金。原告公司在法官耐心的指导下,同意宽限还款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将分阶段偿还债务,原告公司将放弃利息。随后,被告公司立即偿还了第一笔欠款,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的工作齐声点赞。
被告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法院充分考虑了我们公司,为企业的持续发展留下了空间。
作家:郭嘉莉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时须晨 李怡静
原标题:“优化经营环境,妥善化解涉及企业的纠纷 案结事实,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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