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圳多家银行不封顶不放贷,烂尾楼就要消失了?

深圳某项目售楼处 日常经济新闻资料图(图文无关)
昨天(7月4日)发布的通知,政策今天开始实施。
昨晚,深圳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国家商报》记者,“深圳多家商业银行已要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在主体封顶后才能支付”的消息在网上流传。7月5日上午,深圳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国家商报》。
深圳一些房地产企业的人也向每一位记者证实,他们昨晚已经收到了相关通知。“然而,这项政策对我们影响不大,因为我们在深圳的房地产已经接近封顶。(政策)对深圳土储面积较大但尚未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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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刚刚发出通知,没有封顶不允许贷款。
七月五日上午,深圳一家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每一位经典记者,昨天发布的通知,政策今天开始实施。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个人贷款经理也告诉每一位记者,政策今天开始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银行在个人抵押贷款方面等待特色主体封顶后才能放款。如果主体没有封顶,就不允许放款。”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主体封顶是怎样的?
上述国有行工作人员指出,封顶后才有竣工,“竣工是指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才算竣工。”
上述贷款经理表示,以30层楼为例,封顶意味着30层楼必须全部完成,内部装修可能不好,但主体应该完成。如果只有25层,30层还没建好,银行就不能放贷了。
“其实对买家来说是一种保障。”上述股份银行个人贷款经理表示,前几年深圳要求三分之二的主体出售,现在要求贷款前达到封顶。
个人贷款经理继续表示,如果客户不通过银行抵押贷款买房,需要(客户)与开发商协商。“这项政策是对银行的实施意见。昨晚刚发布的通知,具体细则还没有发布,但一定是(不封顶)暂时不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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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认为有助于降低未完成的风险
事实上,监管文件中早就提到了“不封顶不放贷”。
据《国家商报》记者查询,2003年央行发布的《121号文》和2007年发布的《359号文》可以追溯到要求封顶后放贷的政策。
其中,200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只能向购买主体结构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购房贷款,购买商业用房需竣工验收后才能发放贷款。
2007年《关于加强商业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359号文件》)提到,“购房贷款只能由购买主体结构封顶的个人发放。”
现在,这个条款仍然有效。
上海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的通知》提到,要严格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切实落实“359号”相关要求,重点支持贷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购房贷款只能由购买主体结构封顶的个人发放。
中央银行还对商业银行下达了决定,该银行向购买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购房贷款。
比如最近一次,2023年9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对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五家渠天山路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购买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购房贷款。
广东省城市规划学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通过微信告诉记者,“121号文件”和“359号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了按揭贷款只能在封顶后发放。但由于房价快速上涨,银行占据了房贷份额,部分银行迎合开发商的需求,在房贷没有封顶的情况下放贷,封顶前放贷成为“潜规则”。
“由于开发商的高周转经营策略和挪用预购资金的普遍性,房屋交付困难甚至未完成。封顶前发放抵押贷款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贷款挪用后,如果项目没有封顶,延期交付和未完成的风险会增加。”
李宇嘉提到,现在要求封顶贷款,有助于降低房屋未完工风险,保障小业主权益,保障银行贷款安全。
每次记者注意到,目前深圳新房供应量与以往相比有明显下降。
根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的监测,2024年深圳有4个现售住宅项目,占比不到9%。;目前出售的住宅供应套数为863套,占比不到5%。2023年,深圳有16个现售住宅项目,占比不到11%。;目前出售的住宅供应套数为2800套,占比不到5%。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数据,截至6月底,深圳新房可售房屋51277套,去化周期略有下降至22.3个月,主要是因为新房供应量下降,房企集中精力去销售项目,所以可售库存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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