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要备案 合法权益共同维护

2024-06-11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不仅可以验证租赁双方身份的真实性,还可以验证租赁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潜在风险,有利于阻止和打击非法租赁行为。签订、变更、停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



近日,虹口市城管欧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区12楼和20楼业主的两栋房屋涉嫌违反房屋租赁登记管理规范。


通过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取信息,确认两户未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检查人员立即约谈房屋业主,并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做好普法宣传,要求其履行义务,配合完成租赁合同登记。


但在后续复查中,经调查,该房屋直接由房东出租。执法人员发现,房屋业主仍未完成租赁合同登记,对两家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欧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市民了解租房时需要注意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潜在风险,规范落实租房登记备案,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虹 城 说 法


介绍普法内容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续租或者终止租赁的,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持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市辖区、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房屋租赁要备案? 合法权益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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