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 天津独生子女有补贴吗?官方回复!
近日,有网友留言询问“独生子女父母补贴问题”。网友表示:“我在网上了解到,只要抚养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岁,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都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请问天津目前有没有相关政策?”
对此,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5年,我市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经过规定程序,60岁以上农村农业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奖励扶持。文件规定为 《天津市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实施)》(可在 下载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我市没有制定非农业户籍独生子女年龄补贴政策,因此没有相应的文件。

天津政务网于2024年3月19日发布“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扶持制度管理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该规则指计划生育家庭扶持制度,是指现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持制度”,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全面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前(2016年1月1日前)。支助基金的基本制度按一定标准发放。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申请条件
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持制度的支持目标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夫妻二人或一方;
(二)我市农村农业户口人员;
(三)2016年1月1日前未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生育,且未来未生育或收养子女;
(四)现有的孩子;
(5)年满60岁。
在不重复享受支持待遇的情况下,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机制和计划生育特殊扶持制度政策要求的支持目标。
已经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持制度,独生子女残疾或者死亡的,可以按照程序申请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支持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残疾和死亡家庭夫妇已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持制度,不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
特别帮助计划生育家庭。
申请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支持制度支持目标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
(1)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夫妻;
(二)女方年满49岁(因丧偶或离婚离婚家庭,男方年满49岁);
(三)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个孩子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孩子,以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孩子;
(四)现在没有生存的孩子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编辑 | 程婷
来源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天津政务网
原题:城事 | 天津独生子女有补贴吗?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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