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突发事件:超过3500万元的利息无法按时支付,将尽量在宽限期内偿还。
碧桂园又有了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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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九日中午,碧桂园地产从中午开始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23碧桂园MTN002”宽限期内偿还利息的通知。

根据公告,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地产”)2023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碧桂园MTN002)发行金额为9亿元,起息日为2023年5月9日,发行期为2年,本计息期债务利率为3.95%,利息兑现日为2024年5月9日,本期应偿还利息金额为3555万元。
公告称,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严峻。到目前为止,公司正在全力筹集资金。由于销售恢复不达预期,资金分配困难,2024年5月9日利息兑现日无法按时支付上述还款资金。
但经过公司和各方的努力,积极筹集资金,盘活抵押资产,尽最大努力在宽限期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5月13日)全额偿还本期中期票据应付利息和宽限期利息。
根据《23碧桂园MTN002》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未能按期全额偿还债务融资工具成本或利息违约。如果发行人在此期间全额偿还上述债务,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下发行人的违约。在宽限期内,利息应根据30BP的票面利率计算和支付。
如果发行人未能按照本期单据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将本期单据本期应付利息全额偿还给单据持有人,且自支付利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宽限期内)未偿还的,中国债券信用增进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信用增进函》的有关约定履行增信责任。
就在4月26日,上述中期票据发行主体碧桂园地产也宣布,该公司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债券年度报告。随着行业的不断波动,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企业需要收集更多的信息来做出适当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经过慎重考虑,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报告不能按时披露。值得注意的是,碧桂园地产是港股上市公司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02007).HK)其附属公司,由于在国内发行公司债券,也需要披露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债券报告。
此前,3月28日,在港股上市的碧桂园也发布公告称,由于集团债务重组仍在进行中,由于集团项目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尽职调查涉及工作量大、复杂性高,收集相关财务资料需要大量时间,谨慎评估公司目前和未来的财务资源和财务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需要更长时间来完成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管理,2024年3月31日前可能无法按照上市规则公布2023年年度业绩。
鉴于此,碧桂园自今年4月初以来一直处于停牌状态。5月3日,碧桂园在港股宣布,2024年4月,公司股东权益合同销售额为38.5亿元,公司股东权益合同销售面积约43万平方米。根据之前的销售额,今年前四个月,碧桂园实现了约173.6亿元的股东权益合同销售额。
四月二十四日,e公司记者从接近碧桂园的知情人士处了解到,2024年四月十二日,碧桂园就H1碧地01、H1碧地02、H1碧地04(原21碧地01)、02、04)三只债券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的通知,询问各债券持有人对上述三只债券原定于3-6月兑现的本息统一延期至9月兑现的意见。根据最新的投票结果,上述方案已经通过了有人会议的投票。
根据之前公布的展期计划,碧桂园应于3月12日支付2023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的“21碧地01”利息,并于4月12日兑现2%的本金和相应利息;此外,“21碧地04”2%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应于2024年3月17日兑现,几只债券未能按时兑现,并进入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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