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82次热搜背后:李荣浩维权事件的真相与华语乐坛版权困局

1天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作者:草莓脆,编辑:陆一鸣



李荣浩与单依纯身上的“活人感”标签一直鲜明,但活人感不代表无错。我们不必永远站队某一方,却应捍卫每个人鲜活表达的权利。



若微博不把“2026年度微博King”颁给李荣浩,实在说不过去。




各大音乐平台:感谢送来的泼天富贵。(图/QQ音乐截图)



3月29日,李荣浩微博控诉单依纯在其明确拒授权后,仍在深圳演唱会上“强行侵权”演唱《李白》,引发全网热议。随后单依纯及巡演主办方致歉,称系曲目授权疏漏所致,为武汉、郑州两场演唱会开启48小时自愿退票通道。



截至4月1日,4天内李荣浩登82次热搜,总阅读量88亿。但从#李荣浩否认抄袭#的热搜看,事件已发酵至当事人未料的方向。




(图/微博截图)



这再次印证世界非非黑即白。比起站队对错,更该思考华语乐坛版权大战为何频发?



“3·29李白事变”,会不了了之吗?



最初关注《李白》翻唱侵权事件的网友,多被歌曲热度吸引。你或许没听过单依纯版《李白》,但一定刷过“如何呢又能怎”的梗;李荣浩未必是你喜欢的歌手,但他亲自下场“开撕”的热搜词条,让人忍不住点进去看。



事件中还穿插着不少“幽默时刻”:李荣浩曾说最讨厌自己的《李白》和《不将就》,称其“又土又难听”,这次却为最讨厌的歌维权,被网友笑称“黑粉界楷模”。之后《路一直都在》词作者吴向飞指控他未授权演唱,李荣浩转发回复:“您的文章转发过万,事情蛮大,我和律师等您。”



一石激起千层浪,短短几天内,微博上多位音乐人集中维权:水木年华卢庚戌称《爱上你我很快乐》被网红频繁翻唱却未获授权;庞麦郎转发李荣浩维权微博并@华晨宇,疑似重提《我的滑板鞋》版权纠纷;阿朵透露早年未公开歌曲被擅自改编发表;《跳楼机》原唱LBI利比控诉环球音乐私自侵占版权……



网友将这波集体发声称为“329李白事变”,能否成为华语乐坛维权里程碑,尚待观察。




这次“李白事变”,让网友发现李荣浩是真正的“一人公司”。(图/@瓜农与花农)



回到事件本身,这是一起证据确凿的侵权事件:单依纯团队曾向李荣浩版权公司申请授权被拒,却仍在演唱会上演唱《李白》,构成商业演出中的表演权侵权。而《李白》能在音综《歌手》表演,是因为授权给了节目组,且限定节目场景,歌手离节目后需另行授权。



广东纬联律师事务所谢芝华律师曾表示,著作权人掌握作品“生杀大权”,可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单依纯团队明知需授权却在被拒后演唱,侵权性质清晰,只能道歉并停止侵权。



音乐先声创始人范志辉指出,李荣浩的愤怒不仅在法律层面,更是对同行缺乏信义的失望——音乐行业是人情行业,合作、推荐等都是信用资本。李荣浩文中“你是来报仇的?”等表达,正是这种情绪的体现。




(图/论文《电视综艺节目音乐翻唱侵权现象解析》,作者罗朋、殷亚莉)



互联网“升堂”,争议乱成一锅粥



《李白》侵权事件本可就事论事解决,但后续发展却偏离轨道。4月1日,有网友指责李荣浩《小眼睛》抄袭平井坚《Signal》,李荣浩回应称“不想躲”,承认歌曲“100%一样”却否认抄袭,理由是该曲是早年扒带练习作品,被版权公司误打包卖掉,2016年发行时才发现,联系公司后“不了了之”。




回应文末“别找单依纯粉丝”的话,颇显耐人寻味。(图/@李荣浩微博)



但网友指出其回应与2016年口径不一致,当时他说“听说过,没仔细追问,要问公司意见”。微博博主@isekisi里的旋转小字认为,版权法是结果导向,“练习作品”不能作为辩护,李荣浩需承担过失责任,应澄清抄袭嫌疑而非仅强调“无主观恶意”。




2016年已有音乐人讨论《小眼睛》抄袭争议。(图/@耳帝微博)



此外,李荣浩未回应《两个人》《太坦白》《女孩》与John Mayer作品雷同的问题,十年前他曾说“歌已发,没那么严重”。“有才华怎会抄袭?”与“有灵气怎会侵权?”的逻辑同样吊诡,当初觉得“没那么严重”的事,最终都成了回旋镖。



(图/微博截图)



乐评人耳帝曾评价单依纯版《李白》放大了“不受束缚的自在”,但“活人感”不等于无错。我们迷恋活人感,是因为它提醒我们人非完美,都会犯错,这正是人性的真实。



最后,插播近期最爱的“活人感名场面”。(图/《面对面》)




[1]李荣浩之怒|音乐先声


[2]从“李荣浩疑似抄袭事件”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陈贤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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