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投毒致多只宠物狗死亡 一审获刑一年十个月
广州南沙区某小区去年发生多起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随后,该小区59岁住户陈某文因涉嫌投毒被警方刑事拘留。
2026年2月6日,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此案一审于2月5日在南沙区法院开庭。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文在小区内投放混有鼠药的猪肉碎,导致3名业主的宠物狗误食后中毒身亡。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陈某文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据该知情人士称,案发后小区业主组建的维权群有十余人,当时受害宠物狗数量不止3只,但部分狗死亡后被仓促处理,如直接火化,未能进行毒物鉴定,因此未被纳入认定范围。一审中,被认定的3名受害宠物狗主人里,有2人明确表示不谅解陈某文。
业主投放毒猪肉碎致宠物狗死亡
2025年9月起,南沙区该小区陆续有宠物狗死亡,狗主人纷纷怀疑是人为投毒。澎湃新闻获取的多段视频显示,中毒宠物狗出现躺地喘气、四肢抽搐、哀嚎不止、行走不稳等异常症状。
一位狗主人回忆,2025年9月2日上午,他不在家时,保洁阿姨发现其宠物狗状态异常并拍摄视频。视频中,狗躺在地上微弱喘气,已无活力。约5分钟后,狗主人赶回家时,宠物狗已死亡。

遭毒害的狗。受访者 供图
2025年10月9日,陈某文被警方刑拘。案件材料显示,陈某文出生于1966年,初中文化,居住在该小区。2006年10月,他曾因非法经营罪被广州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南沙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出,2025年9月2日凌晨,陈某文因长期受小区宠物狗噪音、粪便困扰,将老鼠药与猪肉碎混合后,在小区西区11栋西侧草坪、西区北侧人行道草坪及西区北门外马路两侧绿化带投放。经查明,三名业主的宠物狗误食后中毒死亡。现场提取的猪肉碎及受害宠物狗胃内容物中,均检出氟乙酰胺类鼠药成分。2025年10月8日,陈某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开信息显示,氟乙酰胺是剧毒有机氟化合物,我国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多年。该物质曾用作杀虫剂和灭鼠药,呈白色针状结晶,无臭无味,易溶于水。
知情人士透露,实际受害宠物狗数量更多,但部分狗主人因处理方式不当,如直接土葬或火化,未保留检材,导致无法认定为陈某文投毒所致。
一位养有7岁泰迪犬“珍珠”的业主介绍,2025年9月5日22时许,狗挠门时被发现身体脏污、不断抽搐,家中客厅和阳台留有呕吐物与排泄物。他意识到狗可能中毒,立即送医,但途中狗死在他怀里。当晚他们便报警,但因狗怀有身孕(距生产仅20多天),他在笔录中表示希望土葬,“非必要不做检测,不忍心”。直到开庭,他才发现因证据缺失,“珍珠”未被认定为陈某文投毒致死。
陈某文一审获刑一年十个月
根据起诉书,南沙区检察院认为,陈某文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2026年2月5日,此案一审在南沙区法院开庭。
知情人士称,一审中,被认定的3名受害宠物狗主人里仅1人谅解陈某文,其余2人及其他未被认定的受害业主均要求严惩。
一审判决书显示,陈某文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庭审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陈某文犯罪动机特殊、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已赔偿部分被害人,请求从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人最初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鉴于陈某文亲属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当庭将建议刑期调整为一年十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结合陈某文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理。综合案件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最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陈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目前,陈某文是否上诉尚不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1月,历经3年、9次延期审理的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宣判:被告人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华当庭提出上诉。据受害人统计,该事件共导致11只宠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涉案危险物质为氟乙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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