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存款离奇消失:行长“疯癫”跑路背后的惊天骗局

1天前


作者| 史大郎&猫哥


来源| 是史大郎&大猫财经Pro



备受关注的1.8亿理财失踪案,近期有了新的进展。



时间回溯到2013年,北京某公证处在DL银行北京分行开设了对公账户,随后的三年多里,陆续向该账户汇入约3.6亿元资金。银行专门为公证处指派了客户经理李某对接业务。李某工作“细致”,每季度都会上门递送对账单,账户状态看似一直“正常”,资产也保持着保值增值的态势。后来,公证处将约1.9亿资金转至其他账户,截至2018年6月,依据对账单显示,账户内应有1.8亿余额。公证处便与DL银行签订合同,用这笔闲置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因追求稳健,理财期限较短。整个理财业务的办理,仍是由李某负责协调。李某直接将合同送至公证处,称“省去公证处跑银行柜台的麻烦”。值得注意的是,理财合同上盖有DL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罗某的人名章。然而,半年后理财到期,公证处却发现资金并未到账,进一步核查账户时才惊觉,账户余额仅剩45万。最后一笔交易记录停留在2017年9月,这意味着所谓的“购买理财”根本是子虚乌有,资金早已被转移。这笔资金是公证处的收入,此次损失相当于公证处“四年白干”。公证处随即采取行动,取钱、销户并将银行告上法庭。



资金究竟是如何不翼而飞的?原来,这笔钱早已被罗行长觊觎。2013年12月,就在公证处开户的第五天,罗行长冒用公证处会计的身份,手持一套伪造的“公证处材料”,在银行申领了网银等设备。开户第七天,他便直接转走账户内的4000万资金。在四年时间里,他先后五次用同样的手段冒领网银,累计转走1.8亿资金,最终流入他与母亲名下的公司。公证处为何长期未察觉异常?罗行长在申领网银后,利用伪造材料篡改了公证处预留的联系电话,公证处只能通过对账单了解账户情况,而他安排李某按时递送伪造的对账单。这些伪造的对账单和存款利息回单数据“精准”,利息、余额与公证处账户情况几乎一致,公证处的财务和会计人员均未发现破绽。经鉴定,这些单据上的公章均为“萝卜章”。公证处向银行索赔本息合计2亿,但银行辩称,银行公章是伪造的,可公证处的公章是真实的,银行已尽到审慎义务,转账应视为公证处“授权”行为。更关键的是,银行提出此案涉及刑事案件,需“先刑后民”,待刑事案件判决后再处理民事赔偿。而在刑事层面,罗行长已精神失常,其家人试图将他送往精神病院时,他趁机逃跑。一个“疯癫”之人,竟骗走1.8亿资金后跑路,还试图以此逃避责任。



这起离谱的案件此前银行一度胜诉,直至最高法发回重审。近年来,银行领域被骗贷、存款失踪等事件频发,核心问题在于银行内控机制存在漏洞。尽管银行有授权审批、双人复核、事后审计等严格制度,但仍难以规避内部人员的“主观恶意操作”。内部人员熟悉规则漏洞,钻空子得心应手。客户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常因“嫌麻烦”委托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甚至达到“不看合同、不走柜台、不核系统”的程度,这给了内部骗子可乘之机。他们借助银行信用进行“个人金融操作”,挪用客户资金挥霍,直至账户空亏才东窗事发,此时骗子往往已无力偿还。



面对此类事件,银行常以“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作为外部抗辩理由,内部问责却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反而助长了内部员工的违规操作。从最初的几万、上百万,到如今轻松过亿,部分员工在东窗事发时,或装疯或真疯,试图逃避责任。目前,最高法已介入此案,公证处能否追回2亿损失,取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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