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章骗局牵出3.5亿金融迷局:银行间的诉讼持久战

1天前


GD银行长春分行正为3.5亿资金全力追讨,近期将两家银行、一家券商、一家基金公司及一名自然人一并诉至法庭,试图挽回这笔被骗取的巨额资金。



事件回溯至2013年,吉林米商刘孝义因炒期货亏损负债累累,为解决资金问题,经人介绍结识了GD银行长春分行汽车厂支行行长助理张磊。刘孝义以旗下聚鑫源公司采购粮油为由,提出贷款3.5亿的需求,并承诺帮助拉存款,但因公司资质不足,贷款事宜一度停滞。


双方并未放弃,开始多方联络。刘孝义介绍了广州某银行员工刘某,刘某又联系到上海某投资公司副总朱某,朱某继而牵线ZH银行无锡分行的侯某。几人最终设计出一套嵌套复杂的操作模式:GD银行长春分行先在ZH银行无锡分行存入3.5亿同业存款,年利率6.2%;随后张磊与ZH无锡分行签订《委托定向投资协议》及《投资指令》,通过券商资管计划通道,由某行深圳分行完成放款,各参与机构均可获取通道费或手续费。


2014年5月30日,这笔3.5亿资金经长春、无锡、深圳多地流转后,最终回到长春并落入刘孝义手中。刘孝义随后向张磊支付2000万好处费,给刘某850万,其余资金用于偿还部分贷款利息及填补期货亏损。



三个月后,骗局败露。原来张磊为推进业务,伪造了GD银行长春分行的公章及法人章(即“萝卜章”)签订协议。ZH无锡分行的侯某在长春签约时,未按规定面签并核验用印,仅因信任“张行长”身份便带回合同,后续发现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时,张磊又用伪造的“财务章磨损说明”蒙混过关。直至刘孝义无力还款,ZH银行核查合同时才发现萝卜章问题。


刘孝义与张磊随后被抓获并判刑:张磊因骗贷罪获刑6年,刘孝义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法院判决二人退赔赃款发还被害单位GD银行长春分行。但3.5亿损失如何挽回成了难题,两家银行由此陷入诉讼纠纷。


GD银行主张,同业存款关系真实有效,委托投资协议系伪造,ZH银行应返还存款;ZH银行则认为,委托投资完成后同业存款关系已解除,GD银行需支付175万手续费。案件从江苏诉至吉林,一审GD银行胜诉,争议核心在于张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即虽无代理权,但因表象使第三方善意相信其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有效。一审法院认为,张磊仅为支行行长助理,不能仅凭“行长”称呼认定代理权,故委托协议无效,同业存款有效。



然而最高法审理后出现反转,虽认定张磊不构成表见代理、委托协议无效,但同时指出,同业存款是刘孝义与张磊合谋侵占资金的手段,签订目的不合法,故同业存款协议亦无效。最终GD银行败诉,需自行承担3.5亿损失。



时隔九年,GD银行长春分行再次起诉,将涉事的多家金融机构列为被告,除本金外还主张1.39亿资金占用费。此次诉讼的依据是2018年资管新规禁止规避监管的通道服务,而被告银行、券商、资管公司均提供了通道服务,且存在管理疏漏,GD银行认为各方应承担共同过错责任。尽管刘孝义已无还款能力,但向这些机构追偿仍有一线希望,不过最高法此前的判决为案件前景蒙上阴影,这场金融诉讼持久战仍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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