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5天前
居民换购住房迎来利好政策延续的好消息!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该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享受退税优惠。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且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已缴个税予以退税。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税;新购金额<转让金额的,按新购金额占转让金额的比例退税。
二、现住房转让金额指房屋市场成交价;新购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新购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成交价。
三、享受优惠需同时满足:出售与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所辖全部行政区划);出售现住房的纳税人是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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