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租赁骗走数码设备转卖牟利 静安检察院办理合同诈骗案

近期,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借助过往业务合作积累的信任,编造租赁需求,骗取总价值超40万元的数码设备并转卖获利,案件已依法提起公诉并获法院判决。
2025年1月,上海D科技公司的陈先生手持皱巴巴的租赁协议,在派出所报案室懊悔不已。让他陷入困境的,是曾有业务往来的X科技公司前员工何某某。这场以“租赁”为名的骗局,还牵扯出另外两位受害者——做手机租赁生意的郑先生和王女士,两人也被何某某用相同手段骗走了价值十几万元的数码设备。
时间回到2024年3月,何某某主动联系陈先生称:“我们公司接了大订单,苹果手机、电脑不够用,想从你这租赁一批设备应急。”因两家公司有过多次合作,陈先生未核实何某某的在职情况及公司真实需求,便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随后数月里,陈先生陆续将百余部手机、电脑、iPad交付给何某某。
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何某某却以客户未付租金为由,拒不归还设备。陈先生多次催讨无果,按照何某某提供的“租赁客户名单”核实,发现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客户否认租赁过设备。联系X科技公司后,陈先生才得知何某某早已离职,所谓的公司租赁需求完全是虚构的。察觉被骗后,陈先生立即报警,警方于2025年8月将何某某抓获。
2025年11月,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梳理证据时发现,何某某虽供述了虚构租赁事由骗取设备的行为,但对骗取陈先生的部分犯罪金额提出辩解,称设备清单中有部分属于真实业务。

为精准认定犯罪金额,检察官多次讯问何某某,锁定其将骗取的设备全部通过第三人转卖的关键线索。随后调取了何某某与第三人的销售记录、资金流水,与被害人提供的设备清单逐一比对,并移送审计。最终查明,2024年3月至7月间,何某某利用信任先后骗取157台数码设备,转卖后钱款全部占为己有,涉案价值达40余万元。
检察官认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12月1日,检察院对何某某提起公诉。日前,区法院一审判决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检察官指出,合同诈骗罪常表现为在合同签订、履行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本案中何某某正是利用既往合作信任,谎称租赁需求诱使被害人交付设备。在此提醒市场经营主体:
一是核实身份与履约能力。涉及大额交易或长期合作前,需通过工商登记、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对方公司、经办人身份、职务及授权情况;
二是谨慎对待“熟人”交易。即便有过合作,新业务中仍需保持风险意识,履行必要审核程序,不因过往合作放松警惕;
三是及时跟进合同履行。若对方拖延归还或付款,应提高警觉,主动核实情况,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损失扩大。
记者:张琦
编辑:徐悦琳
通讯员:阮婷
图片: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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