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新调整:跨省共济范围扩至全国

01-12 06:12



重磅消息!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范围


已正式拓展至全国!


1月9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破除地域壁垒,增强家庭互助属性,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覆盖范围从省内延伸至全国层面。



该通知清晰界定,跨省共济的适用人群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主选择建立或解除,若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发生转移变动,已建立的共济关系将自动终止,同时一名参保人可与多位亲属建立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的使用场景包括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时需个人承担的费用、缴纳居民医保保费以及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在设定的共济额度内,共济人无法再使用该部分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若共济关系解除,未使用的额度将返还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中。


何为跨省共济?


通俗来讲,跨省共济就是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能够跨省份供家人使用。例如,在外务工的参保人,可让老家的亲属跨省使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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