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延续通知

01-09 06:12

近日,全国总工会发布重要通知,明确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将延续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9号)执行。



为强化基层工会建设,筑牢服务职工的物质保障,全国总工会自2020年起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施全额返还政策,2022年、2024年又相继发文延续这一支持举措。


哪些主体可享受该政策?哪些不在范围内?


符合条件的单位: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不足1万元(不含1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可享受经费全额返还。


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本政策。


经费返还操作流程: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需依据《工会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上级工会要建立小额缴费工会经费收缴台账,根据调整后的上缴周期及时核算年度上缴经费,并在每年足额返还其已上缴的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的来源与用途是怎样的?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一)会费收入;(二)拨缴经费收入;(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四)行政补助收入;(五)事业收入;(六)投资收益;(七)其他收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涵盖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及其他支出。比如,可用于“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用会员会费组织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开展春游秋游,购买公园年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时发放蛋糕等实物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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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全国总工会


编辑 | 赵文静 校对 | 傅中平


一审 | 赵文静 二审 | 赵欣欣 三审 | 陈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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