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尾款引争执 法官调解促和解

2025-12-21

装修款项拖欠不结、装修质量产生争议,建工类合同纠纷常因鉴定成本高、责任认定难,成为调解工作里的“棘手事”。近日,原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柳慧依据双方实际情况,打破建工纠纷调解困境,促使被告当场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主动撤诉,让这起僵持许久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23年3月,原告赵某经他人介绍为被告李某装修某小区的房屋,约定合同价款94000元。工程完工后,被告李某对装修成果表示认可,不过后续仅支付部分款项,还欠14981元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从起初以质量问题辩解,到2024年年底直接拒接电话、不回微信,完全中断了沟通渠道。无奈之下,赵某将李某起诉至原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考虑到李某在外地,主动告知其可申请网络庭审。但开庭当天,李某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庭审,法院只能按法定程序缺席审理。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柳慧没有简单作出判决,而是主动再次联系被告李某,尝试了解其缺席原因和对案件的异议。沟通中,被告李某提出装修的马桶、地砖存在质量问题,所以不愿支付尾款。


柳慧没有轻易搁置李某的诉求,而是耐心倾听他的意见,之后仔细阅卷梳理案情细节。法官认为,若直接判决,不仅不能彻底解决双方的质量争议,还可能引发后续诉讼;若启动司法鉴定,又会增加双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柳慧主动联系原、被告双方,提出调解方案。因被告仍在外地,法院特意安排网络调解庭审,让双方足不出户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柳慧法官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异议,结合市场行情和维修成本给出合理建议;同时向原告说明装修质量瑕疵可能承担的责任,劝说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让步。经过柳慧的不懈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当场通过微信支付原告13000元尾款,原告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这次纠纷的解决,不仅避免了司法鉴定的繁琐程序和额外支出,更体现了原阳县法院建工类纠纷调解的专业与温度。柳慧团队始终立足群众诉求,用耐心、细心和专业破解建工纠纷调解难题,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更暖心的方式来到群众身边。


素材来源| 周雪珂


编 辑 |关瑞红


初 审 |闫智峰


终 审 |刘 敏


原标题:《装修尾款起纷争 法官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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