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利好政策推动全民健身
为促进城乡优质体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差距,近日,浙江省体育局发布了《浙江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流动驿站建设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确定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流动驿站建设的四条服务原则:
一是覆盖全民,公益导向,增加公益性和基础性服务供给;
二是优质普惠,城乡均等,引导优质体育服务资源向基层拓展;
三是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加强部门协作,整合体育、卫生、文旅等公共服务资源;
四是人才集聚,专业加持,建立公共服务流动驿站公益服务专业人才库。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流动驿站将采用“1 + 4 + X”创新模式运营,以满足基层多样化的健身需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1”指依托“流动驿站”这一优质载体,配备运动器材、体质检测设备等服务工具;
“4”是以科学健身大讲堂、运动技能体育课、趣味体育嘉年华、运动康复巡诊为主要服务内容;
“X”是结合各地群众需求和地域特色,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文化服务等特色活动。
在要素保障方面,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流动驿站建设奖补经费为30万元,每年运行奖补经费20万元。各协同单位将在政策、资源、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合作共建。同时,将参考舟山市试点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服务规范,因地制宜推进实施,保障服务质量和效果。
配套出台的《浙江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流动驿站建设和服务标准》明确了具体量化指标,如鼓励以车辆改装或租用车辆为载体,专家不少于5人,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100人。服务内容必须包含科学健身大讲堂、运动技能体育课等项目,并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服务质量要求现场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确保服务成效。
这些创新举措让优质体育资源在城乡间流动,使山区海岛居民也能获得科学健身指导、专业体质检测和趣味体育活动。有助于推动浙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设,让百姓享受更多体育福利。
原标题:《全民健身,浙江又有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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