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责任促成和解,高效司法温暖民心:为群众办实事
“法官你好,赔偿款我已经收到了,多亏了你们悉心调解,我才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谢谢你们!”近日,西峡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接到原告康某的感谢电话,电话里满是激动与感激。这温暖一幕,源于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成功化解。
案情简介

2025年初,康某经某劳务公司介绍,到西峡某学校工地干活。工作时,康某不慎摔倒骨折。带班工头立刻送他去医院,并垫付6000元医疗费。但康某向劳务公司要后续费用时,遭其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康某将劳务公司和工地承包商建筑公司告到西峡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庭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梳理事实,精准厘清法律关系。经查阅卷宗、与当事人沟通,法官了解到:学校工程由建筑公司承包,建筑公司把劳务部分交给劳务公司,劳务人员管理和工资结算都由劳务公司负责。法官认为,康某和劳务公司有直接劳务关系,本案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劳务公司要担责。但劳务公司称自己是“介绍人”,拒绝担责,认为该建筑公司赔偿;而且康某赔偿要求涉及后续治疗鉴定,劳务公司觉得要求过高,双方无法协商。
找到问题关键后,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法官决定先调解,高效和谐解决问题。调解中,对于责任划分,法官结合案例,通俗解读《民法典》,说明劳务公司责任和建筑公司无需担责原因。经释法明理,劳务公司不再推卸责任。对于康某后续治疗费,法官为减轻诉累,一方面依据病历、票据剔除不合理项目;另一方面咨询鉴定部门,合理调整赔偿数额,还从情理引导双方互相体谅。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分歧缩小,达成和解并签调解协议。更让人高兴的是,劳务公司次日就按协议支付全部赔偿款,解了康某燃眉之急。
从受理案件到赔偿款到位,短短几天西峡法院就化解纠纷,维护了受害人权益,避免矛盾升级。西峡法院法官用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践行“如我在诉、公正司法”理念,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 完 -
文章丨王 冬
编辑丨王 冬
审核丨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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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厘清责任促和解 高效司法暖民心丨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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