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首批补助下达

2025-10-14


今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体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6亿元,支持试点地区组织实施补贴项目。


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官方平台“民政通”已归集试点地区现有失能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等级数据,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即申即享”相关电子消费券。同时,试点地区组建了老年人能力评估队伍,有序开展评估工作,保障有意愿的失能老年人能及时申请评估,尽快获得消费补贴。


超8600个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参与补贴项目


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试点地区已有8600余个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申请参与补贴项目。民政部门制定了专项管理措施,启动线上线下不定期抽查检查,严防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确保服务“物有所值”,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试点地区已领取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


在消费券领取使用方面,本次补贴设有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等4类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领使用,购买养老服务时,可通过养老服务消费券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按比例抵扣相关费用。


截至10月8日,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已领取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消费券24.32万次,核销金额达1.82亿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服务经济负担,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新闻延伸


补贴项目7月起实施,老人可自愿申请


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于今年7月起,在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推开。各地区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


《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指出,项目坚持自愿申请原则,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注册申请,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将按月获得电子消费券。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按有关程序获得相关结算资金。


资料/央视新闻 杭州发布


原标题:《11.6亿元!第一批补助已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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