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实验化解购车纠纷,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5-10-12
贾先生满心欢喜地购买了新车,然而提车后却发现车辆顶部有凹痕。买卖双方就凹痕是在提车之前就存在,还是提车之后由贾先生造成的问题争论不休。

遇到这种情况,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下面来回顾一下案情。2024年10月28日,贾先生与某汽车公司签订了《新车销售订单合同》,约定购买一款黑色轿车,车辆价格为228800元,贾先生已交纳车辆价款及相关税费。

2024年11月8日,贾先生提走车辆去贴膜。

2024年11月9日,在贴膜过程中发现车辆顶部存在多处凹痕。

贾先生表示:“我刚提完车没几天就发现这个凹痕了,所以这凹痕肯定是在4S店形成的,你们得赔偿车辆修复费和损失费。”汽车公司则回应:“您购买车辆的时候是亲自查看并签字确认的,凹痕是车辆提走后才发现的,怎么能证明是我公司造成的呢?我们不同意赔偿。”

北辰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车辆车顶的凹痕是否在售前即存在。现有在案证据仅为提车时的监控视频,仅能看出案涉车顶存在环状反光痕迹,而对于是否存在凹痕双方均无直接证据。

为了更精准地查明事实,法院组织原、被告进行现场勘验,并使用与本案车辆相同品牌、车型、颜色及车顶外观无凹痕的新车进行实验。同时查阅实验区域相同位置的监控视频,经与本案涉诉车辆在相同部位的监控视频进行对比,显示实验过程中的新车的车辆顶部并未出现本案涉诉车辆顶部在监控中出现的环状反光痕迹。

因此,通过对比实验,可以认定案涉车辆在提车时的车顶环状反光痕迹应为凹痕所致,即在出售前车辆就已存在客观瑕疵。而被告某汽车公司作为专业销售者交付车辆前未履行全面的检验义务,应当承担瑕疵交付的违约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某汽车公司赔偿原告车辆修复费用7800元,车辆贬值损失11440元,并给付原告贾先生鉴定费8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被告汽车公司已自动履行赔偿义务。

本案利用侦查实验还原案件相关事实,在直接证据缺失的情况下,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实验,对车辆相关部位进行验证、分析,为判断是否存在瑕疵提供有力的证据,避免仅依据当事人陈述或者片面证据进行裁判。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反复对比模拟实验中车辆是否存在相同的反光痕迹,进而确定瑕疵的形成时间,展示了司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有助于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和信任度。

法官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汽车时需注意以下关键事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明确合同条款。购车前仔细阅读合同,对车辆价格、配置、售后服务、赠品等条款逐一确认,确保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一致。对于购买车辆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事故、泡水、核心部件维修等,可要求经营者作出相应承诺并写入合同条款,避免口头约定。

第二,核实车辆状况。提车时全面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功能(如灯光、空调、刹车等),对照交接单逐项核对。若发现瑕疵(如漆面划痕、零部件损坏),要及时提出异议并拍照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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