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重磅举措,催生更多数字经济瞪羚、独角兽企业
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更多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加速发展,促使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涌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
要点速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挑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与监测分析,针对性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鼓励国有企业等构建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重点支持为数创企业提供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
· 深入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支持地方协同建设,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整合,打造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
· 鼓励科研院所等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 强化企业出海服务,加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强国际标准和政策研究对接,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活动。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数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支持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一图读懂

文件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数据〔2025〕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
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出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数 据 局
财 政 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 国 证 监 会
2025年9月4日
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简称“数创企业”)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具有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为加强前瞻性布局,优化创新生态,强化数创企业培育,推动更多瞪羚、独角兽企业涌现,提出以下举措。
一、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动态调整。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提供精准服务。组建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机制。
二、强化多维用数保障。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支持数创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有条件地区可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成本。鼓励企业构建数据服务平台,支持提供普惠数据服务的企业和空间。鼓励数创企业开展数据资源登记。
三、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整合,打造新型基础设施。引导算力资源与企业需求对接,降低使用门槛。
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大企业推进联合创新,开放共享资源,建设专利池,强化融通创新。地方可在知识产权等方面支持数创企业,开展惠企行动。依托产业集群建设创新生态。
五、完善成果转化机制。鼓励科研院所等建立产学研融合的成果转化机制。地方可建设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服务。探索“首购首用”政策,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六、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支持地方挖掘应用场景,加大开放供给,鼓励场景共建。引导大企业开放场景,培育数创企业。
七、强化企业出海服务。加大国际合作,加强标准和政策研究对接,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活动。鼓励企业协同出海,服务机构加强指导。
八、优化投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完善考核机制。地方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规范银企合作,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九、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探索“沙盒监管”模式,规范涉企检查,减少干扰。引导企业守法自律,探索柔性执法。地方优化政务服务,实现惠企政策自动适配。
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建设人才梯队。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加强服务保障。
各地区相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协调,打造政策与服务体系,支持数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加强跟踪评估,推广典型经验。
原标题:《更多数字经济瞪羚、独角兽企业!六部门重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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