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启动!揭秘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政策亮点

2025-08-22

今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这一《实施细则》包含哪些主要内容,又有哪些政策亮点呢?下面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实施细则》主要聚焦于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具体涉及哪些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可以投资哪些产品、使用什么账户投资以及资金如何进出等方面。


根据细则规定,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全球的境外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同时,投资产品范围广泛,涵盖了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等级在R1 - R4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此外,投资账户较为灵活。境外投资者可以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等,通过这些账户购买试点资管产品,并且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


记者了解到,此次初始试点设定了总规模,即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后续会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对规模上限进行动态调整。


招联首席研究员 董希淼:对境外投资者来说,试点为他们开辟了投资中国金融产品的新通道,丰富了人民币资产配置选择。对境内资管机构而言,试点能够扩大客户来源,拓展业务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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