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警惕MCN公司围猎未成年人现象
山东德州的李丽(化名)向媒体求助,她14岁的女儿小云与济南一家MCN公司签下了类似“卖身契”的合同。在6个月里,小云只拿到1.3万元工资,因无法忍受公司的一些做法单方面退出后,竟被公司起诉索赔1.7万元“损失”。

这一事件让每一位为人父母者都感到不安。从初二起,小云就跟家里说“读不进去书”,执意要去济南,跟着一位大她一岁的女生“闯世界”,甚至以死相逼。2023年9月,小云与一家MCN公司签约。这份合同不仅虚假地写明小云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还设置了诸多苛刻条款。比如每月要直播27天以上,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月刷量不得低于1.5万元,而且公司不承担任何雇主责任、用人责任以及人身或财产损害责任,工作产生的交通、住宿、服装、场地等费用也都由个人承担。
这份合同看似规范,实则处处是陷阱,公司试图借此逃避责任,其狡黠和霸道尽显无遗。在管理方面,公司也毫无人性化可言。小云发烧时被灌药催着上班,完不成任务就被罚蹲着唱歌,聚餐时还被男老板拦腰抱起来倒立,这些细节令人震惊,这家MCN公司简直就是“周扒皮”再世。
按照法律法规,这样的合同和协议是无效的,该公司的起诉行为十分可笑。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家公司还有其他未成年主播。公司精心编织“网红梦”,把未成年人当作挣钱机器,一旦未成年人想离开,就用巨额赔偿逼迫他们。这就是这家公司的真实面目。
近年来,类似的案例多次发生。2025年2月,“16岁学生签约做主播被索赔30万”的话题冲上热搜。善于弹奏古筝的学生小袁瞒着家里与一家经纪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独家合作协议。后来,该公司以小袁违反独家合作协议约定自行开展直播活动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30万元违约金。法律界人士同样认为相关合同无效。
这种故意绕过监护人,打着与未成年人“合作”的旗号肆意盘剥和控制他们的做法,值得我们警惕。一方面,家长要多关心处于叛逆期和迷茫期的孩子,不能疏忽大意;另一方面,面对未成年人被起诉的情况,司法机构应提供司法救济,帮助他们维权。
这类以压榨未成年人为目的的MCN公司的存在,是文明的耻辱。他们毫无底线地忽悠和欺诈未成年人,利用的是监管漏洞。有关部门应针对此类行业乱象展开调查,通过严格监管和整治,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2025年1月,国家网信办起草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强调,MCN机构不得包装、炒作未成年人,以免影响其身心健康。立法层面发力保护未成年人,对围猎未成年人的行为说“不”,这是令人欣慰的。
未成年人不容欺凌,建立更细密的保护体系,帮助未成年人抵御风险和伤害,已迫在眉睫。
现代快报 / 现代 + 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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