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护区民宿“放生”海鲜供游客赶海引担忧

07-29 06:27

近期,网上热传深圳大鹏新区民宿商户买海鲜投放海里,供游客体验赶海的短视频,话题如“深圳沙滩可以捡到大龙虾了”“深圳‘宠客式’赶海”“较场尾‘作弊式’赶海”等引发关注。


这些民宿不仅大量抛撒贝壳类海鲜,甚至往浅滩投放尚未解绑的大龙虾,让赶海游客能在沙滩上“捡”到个头大、分量足的大龙虾,体验十分惊奇。


记者了解到,这个“赶海地”位于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人士认为,这种“宠客式”赶海行为会污染海洋环境,甚至破坏海洋生态平衡。


随意放生不等于增殖放流


会对海洋造成污染


根据网上活动告示,大退潮时,7月23日 - 28日下午2时 - 6时,大鹏新区多家民宿在深圳较场尾海滩放生海鲜。但大量游客涌入,对潮间带的原住民和栖息地影响巨大。


环保人士马海鹏对这种“宠客式”赶海行为深感担忧,他指出,养殖海鲜与野生海鲜不同,若放入海里还存活,会造成海洋基因污染。他强调,这种放生和政府推动的“增殖放流”完全不同,增殖放流投放的是子一代鱼苗,即从野外采集母体产生的后代,培育到合适大小再投放到海里,不会污染环境。


马海鹏还表示,过度赶海会破坏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背离探索海洋的初衷。游客在滩涂随意踩踏、翻动礁石,可能直接伤害海洋生物。过量采捕不仅威胁食物链上下游生物,还会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脆弱平衡。而且,游客误触有毒海洋生物还可能危及自身安全。


涉事地位于保护区


开展活动需报审


马海鹏进一步说明,较场尾处于惠州市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在海里随意投放海鲜、引导游客赶海打捞的行为本身违法。在保护区内开展相关活动需要经过审批。


近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导动物放生活动的通知》,规定社会公众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放生活动,应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主动向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报告放生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水生生物原则上应来源于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严禁从网络平台、农贸市场或观赏鱼市场等渠道购买放生水生生物。


(原题为《在深圳赶海捡到大龙虾?如此“宠客”恐污染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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