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变天的“430大限”到来,哪里还有“活口”?

04-30 09:05

国家能源局今年年初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4月30日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新旧划断”的时间节点,4月30日后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将按照各省制定的实施办法实施。



如今,随着430节点的临近,各地出台了分布式光伏新政策。华夏能源网(微信官方账号hxny3060)注意到,截至4月17日,湖北、吉林、宁夏、广东、江苏、广西、重庆、海南、山西等省市已发布实施办法,多个城市已发布本地区分布式政策。


各地政策都遵循国家能源局的文件,重点落实分布式能源本地消费的调控精神:


一是重申要求,一般工商分布式光伏只能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中使用、在“自发自用”两种模式中做出选择;原则上,大型工业分布式光伏只能选择“自发自用”的方式。


第二,分布式光伏的互联网比例有限。各地对一般工商分布式光伏的互联网电量比例给出了20%-50%的要求。如果超过,电网企业将不会清算。


这些政策就像给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机,尤其是一般的工商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机,今年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机的安装量会明显受到抑制。做分布式业务的企业受影响最大,从此很难有以前的好日子。


从当地经济和产业政策的角度来看,当然,各地也希望分布式光伏项目能够在当地继续发展。然而,电力系统的消耗能力形成了紧密的约束,这立即影响了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能力。没有办法,各地只能努力在发展和消费之间找到平衡。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政策制定是多种多样的,差异是巨大的。然而,这也给做分布式光伏研发的公司留下了一些机会。在整个调控下,一些省份仍然值得深入挖掘。


严格控制:网络电量不超过20%


在已发布分布式光伏新政的省份中,部分省份严格控制分布式光伏的互联网比例,引发行业恐慌。尤其是宁夏、湖北、吉林。


宁夏是第一个发布实施办法的省份。三月十七日,宁夏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以选择所有自用或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如果选择自用余电上网,自用余电占年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30%,依托工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得低于50%,超过比例的上网电量不得结算。


由于宁夏自身消费能力较弱,业界预计将大幅限制网络电力。因此,宁夏新的分布式政策出台后并没有引起太多争议。


但是随后,湖北出台了一项消费能力尚可的政策,整个分布式光伏产业都“爆炸”了。


3月25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年上网电量不得超过发电量的50%。电网公司可暂时不清算年度上网电量超过发电量50%的上网电量。对于暂时不清算电量,企业可以向电网企业申请在次年的可上网电量中进行补充。补充电量计入当初可上网电量。


湖北省的政策是否违反了中央分布式光伏管理的新规定?没有。然而,工业分布式光伏的年度互联网电量不能超过发电量的50%,这意味着湖北工业分布式光伏将来几乎无法做到。


不是最严格的,只是更严格。一出台吉林政策,湖北立刻就没有什么舆论了。


4月3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到省能源局会同电网企业逐步动态管理项目余电上网比例,2025年一般工商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年度上网电量不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同时,如果需要将大型工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调整为集中型,应及时向省能源局提交申请,由省能源局会同电网企业办理。


一般来说,工商互联网的电力比例降低到只有20%,大型工业分布式光伏根本不允许余电互联网。吉林的政策已经成为迄今为止最“苛刻”的政策。


随着宁夏、湖北、吉林的“打样”,广西、重庆、海南、山西等省份相继出台政策,严格控制普通工商业光伏互联网的比例。广西50%,重庆70%或60%(黄区20%),海南50%,山西50%。


在这些地区做分布式R&D的公司基本都要考虑关门或者转行。业内担心的是:现在工业分布式光伏限制了互联网的比例。谁能保证未来消费问题更严重的时候,家用光伏不会落后?


变相支持:部分情景可以转化为集中型。


与湖北、吉林相比,其他地方政府更加宽容。他们没有严格控制分布式光伏互联网的比例,而是用新的背心代替分布式光伏,继续激励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展。


3月18日,江西省新余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的意见(暂行)》,明确禁止在农业温室、沙滩、湖泊等非建筑场所开发分布式光伏。


这是否意味着当地的农业温室、沙滩和湖泊光伏项目无法完成?事实上,新余市并没有真正禁止光伏项目的发展,而是将其归因于集中光伏管理。


福建永安、广东等地也有像江西新余这样的部分分布式光伏换“马甲”。


3月11日,福建省永安市发布《关于促进永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不得建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温室中”,但新项目可以根据集中式光伏进行管理。


三月二十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使用现有农村道路、公共停车场、农业种植养殖设施等符合条件的结构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项目全部自用或自用余电上网,属于一般工商或大型工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标准进行管理;如果选择全额上网,供电线路将按照《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新建和改造。


短期来看,这种“换马甲”的处理方法为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赢得了一定的空间。然而,从长远来看,固有的差异并没有得到处理。


首先,分布式光伏化身为集中式光伏,系统运行费用应分摊,包括“政府基金及附加费、系统备用费、政策交叉补贴等”。粗略计算,这笔费用一般在0.2元/千瓦时以上。如果加上更复杂的“系统备用费”,项目要分摊的成本会更高。


其次,更根本的是,“换背心”并没有有效解决消费能力不足的问题。电网还是电网,供电系统还是供电系统。分布式光伏项目“换背心”,但名字变了,供电系统的消费能力还是不够。


不要限制:难得的“这里风景独特”


除了采用迂回路线来呵护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还更加“霸气”地支持分布式光伏,直接声称其他地方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太多,发展过热,这里根本不存在。


其中,广东和江苏是优秀的代表。


三月二十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根据通知(征求意见稿),考虑到我省消费条件较好,现阶段我省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没有硬性要求,后续根据情况进行研究调整。


四月十一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的问题》<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自发自用电量比暂不要求,具体比例要及时明确。


广东、江苏之所以如此自信,是因为它的新能源消耗空间比较充足。


例如,截至2024年底,广东省电力总装机2.226亿千瓦,同比增长100%。其中,风力发电和光伏装机分别为18GW。、41.1GW。


截至2024年底,广东省新能源总装机5913万千瓦,占比接近30%。其中,海上风电装机突破120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分布式光伏呈爆炸式增长趋势,装机达2742万千瓦。


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能源安装渗透率为42%。山东、河南等分布式光伏强省在西北五省和中东部,新能源安装渗透率已达50%以上。相比之下,广东省30%的新能源渗透率并不是很高,还有一定的系统消耗空间。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广东没有新能源消费的问题。


3月31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接网消费困难地区名单和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显示,25个县(市、区)212个镇(街)主要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湛江、茂名、清远、云浮等8个城市。



2024年第四季度,广东公布的接网消费困难地区名单,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云浮等10个城市,共有38个220kV变电站供电区。


换句话说,广东新能源安装渗透率刚刚达到30%,也存在新能源消费问题。未来,随着分布式光伏的不断增加,广东的消费问题会不会越来越严重?这是值得关注的。


总的来说,国家能源局新的分布式光伏管理规定出台后,各地出台了各种政策,包括严格控制互联网接入比例、继续鼓励项目“换马甲”、鼓励广东、江苏等无限发展的。


对于分布式光伏甚至新能源来说,最重要的是提高系统的消耗能力。分布式光伏的头部仍然悬挂着“达摩克里斯之刃”,不提高系统的消耗能力,无论是限制还是支持,从事分布式光伏研发的从业者都无法获得真正的安全感。


面对行业变化,分布式光伏从业者要及时“自我革命”。如果你不能依靠互联网项目,你应该开发更多自发和自用的项目。一般分布式项目没有升值空间,所以要配备更多的储能项目,开发集光储存于一体的项目...总之还是有机会的,但只属于那些及时改变的人。


本文来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华夏能源网”,作者:www.hxny.com,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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