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讲堂 | 制造和销售假酒触刑律 商标权侵权落法网
案子回看▲▲▲
假货销售受到惩罚
去年9月23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以曹某某、黄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款3万元;曹某某被判处刑期八个月,缓刑一年,罚款6万元。
事发前,曹某某通过中间商贺某从黄某某那里购买了大量低价“品牌”白酒,并在海西州茫崖市烟酒超市销售,销售额超过5万元。经过对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调查,从曹某某那里查获了528瓶“品牌”白酒。经专业鉴定,均为假冒产品,被告黄某某销售假酒金额达10万余元。
案情分析▲▲▲
违法行为难逃追究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黄某某在出租屋中代工和罐头生产。中间商贺某通过物流从各个地方发货,赚取差价。下游商曹某某凭借自己的店铺销售盈利,形成了集“生产、供应、销售”于一体的黑色产业链。黄某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核心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将客户置于食品安全风险之中,触及了法律红线。
公安机关全链打击黄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展现了法律的威严,向社会传达了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有力维护了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
民警支招▲▲▲
明辨真伪 维权有道
昂欠(青海省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多种多样,让人防不胜防,真假难辨。这里提醒很多商家和消费者:商家要坚持诚信经营的理念,严格控制商品的采购渠道,确保所有销售的商品都是正品,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买家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选择官方授权渠道,仔细筛选产品质量。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假货,消费者应该勇敢地使用法律武器来索赔权利,减少损失,避免因疏忽或麻烦而让罪犯安然无恙。
来源 / 人民公安报
原题:“安防讲堂” | 制造和销售假酒触刑律 商标侵权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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