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管理”是上海市检察机关颁布的一体化。 指导意见

04-25 10:4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管理”一体化的系列安排,上海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市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具体实践路径,构建“1”,包括指导意见、工作指引和管理标准 3 N“高质量的管理体系,全面梳理、细化和明确各管理主体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和失职责任追究标准,将高水平的管理效率转化为高质量的办案业绩。



下一步,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抓紧落实《指导意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三个管理”指导,逐步完善管理内容、管理模式等“细则标准”,完善“1” 3 N“高质量的效率管理体系。同时,要密切关注制度的实施,加强过程管理和数字化赋能,切实把握“三个管理”的成效,体现检察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供稿 |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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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检察机关颁布一体化“三个管理”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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