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观看进行时|以案释法,使庭审成为普法主阵地。
4月23日,山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为了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法律解释功能,公开审理了一起掩盖、隐瞒犯罪收入和犯罪收入的犯罪案件。由全市法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岗位法官等10余名干警组成的审判观看评审小组现场观察审判,审判结束后与合议庭面对面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庭审震撼

掩盖、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案件

本次审判观看,选择山阳区法院刑事审判法院的掩盖、隐瞒犯罪收入、收益犯罪案件。在这起案件中,被告知某(化名)在明知其“上线”是以支付扶贫资金为由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然编造了房屋修缮、子女婚姻需要大额贷款等原因,将诈骗资金转入其银行账户并提取现金。他认为合理的“银行流水包装”可以避免控制,但实际上已经为上游诈骗犯罪转移资金提供了重要作用,涉案资金巨大,构成了违法犯罪。
在审判过程中,审判长张阳龙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规范,准确控制审判节奏,从宣布开庭到法院调查辩论衔接顺畅,表现出出色的法律基础和娴熟的审判控制能力。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通过准确总结争议焦点,在全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有效引导辩护双方充分辩论关键证据、被告主观故意、认罪认罚情节等。,从而充分发现案件事实,深入分析法律适用情况。

审判结束后,评审团队成员和合议庭成员立即组织召开评估交流会,按照评估标准对审判过程进行评分。观众围绕“法律术语适用”、“刑事审判庭布局”、“保障被告诉讼权利”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专业讨论,不仅高度肯定了司法标准化建设在审判中的有效性,还从“提高审判记录效率”、“处理刑事案件普法效果”等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庭审是最生动的“普法课”,案例是最生动的“教材”。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公开审理,本次庭审观摩活动不仅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处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而且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完成了“一案一案一教”的良好效果,有效推动了以案解释工作机制的深入发展。
作者:杨珂/文字,图片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芦家豪
原标题:“庭审观摩进行时”|以案释法,让庭审成为普法的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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