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征征:在法与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调解不是妥协,而是在法治框架下重构利益平衡的追求。他总是以身作则。”谈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法官徐征征,他的法官助理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近年来,徐征征承办了5000多起民商案件,其中一审案件调解率达到37.63%。打开他的笔记,记录了不同类型案件的调解计划。谈到调解的秘诀,徐征征笑着讲述了清代诗人郑板桥的诗:“曹州县的一些官员总是关心他们。”
种下希望,种下“废墟”


在徐征审理的一起劳务纠纷中,一家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经济危机,现金流断裂。员工因拖欠员工工资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后,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徐征征接手案件后发现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如果简单维持原判,公司很可能会陷入资不抵债的局面,员工很难得到相应的待遇。
为了防止一案结案,徐征征做出了判断——调解,可能比直接判断更有效。如果员工和企业不信任对方,他们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进行几次调解;如果双方不理解计划,他们会打破和粉碎冰冷的法律法规。“分期付款不仅可以保住企业的运营,还可以让员工获得全额付款。这是活水养鱼。”
在最终实现的“阶梯还款计划”中,也隐藏着法官的细腻:首付日期定在审结前,让员工吃个定心丸;最后一期设在春节前,让员工过一个安心的一年。
巧解连环诉讼“戳心锁”


2023年深秋,一家科技公司和离职员工陷入连环诉讼漩涡。由于不同的事项,员工和公司互相起诉,一起案件已经进入二审审判阶段,另一起案件仍在上诉移交中。
徐征征作为二审案件的承办法官,在与双方沟通时了解到,其实企业和员工都有调解的意愿,但他们互相担心——员工害怕企业在签署调解书后继续在另一个案件中追究责任;公司担心员工拿到赔偿后不会放弃另一个案件的既得利益。
经过充分判断,徐征征找到了解决办法——如果多起案件可以一起调解,案件处理可能会进入快车道。因此,徐征征主动联系一审法官,联系二审法院立案部门的同事,加快另一案件的上诉程序。
在后续的调解中,通过法官的指导,公司和员工进一步缓解了差异,双方都选择了包容和理解,最终达到了大家都能接受的可行调解方案,费时费力的连环诉讼结束了。
用法治扛起一把伞


“我们不怕打官司,我们怕等不起!”2024年的冬天相当温暖,但几个农民工的心却很冷。他们给徐征征打了电话,语气中充满了焦虑。
在他们的拖欠工资纠纷中,案件没有争议,但建筑公司坚持上诉。这样,即使农民工赢得二审,建筑公司支付工资的时间也会被推迟。
徐征征知道,农民工被拖欠的不仅仅是工资,还有孩子开学的学费和老人看病的救命钱。得知相关情况后,他多次与公司沟通,不断从合理的角度进行调解。
“我们不谈调解,先算两个账户——一个是法律账户,一个是良心账户……”在五次调解中,他既是法官,又是财务顾问。他设定了一个分数来停止竞争,并帮助企业制定优先支付工资的计划。最后,所有的农民工都迅速及时地拿到了欠费工资。
经过15年的扎根审判,徐征征处理的大部分调解案件都没有惊天动地的案件,但他一直致力于用冷热的观察来抚平当事人的“生活褶皱”。他始终相信司法人员的心总是火热的,裁判可以分胜负,调解可以创造活力。
徐征征说:“该雷庭时雷霆,该润物时润物。案结不是目标,事情发生后才能解开心结。

投稿:北京三中院
原题:“徐征征:在法与情之间架起一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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