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与休养、优惠券等有关。

03-25 06:26

日前,


国家总工会发布通知,


将采取“十项措施”


促进员工消费潜力的释放,


进一步帮助文化旅游消费,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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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消费券分阶段发放


基层工会可以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每年发放一次工会优惠券,用于支付日常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具体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停止时间由基层工会确定。


扩大员工休养规模


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属单位制定年度职工休养计划,明确职工休养周期,依法推进职工休养权利落实,争取全体职工在五年内全部参加休养。休养经费由单位职工福利费承担,工会经费可适当补贴,鼓励基层工会统筹使用职工福利费。县级以上工会可结合劳模疗养,定期开展优秀技术人才休养。


丰富员工文体活动


基层工会可以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体员工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扩大会员费用范围,基层工会组织会员通过线上或线下观看电影、文化表演和体育比赛,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和跨地区旅游景点年票,由会员费支付。增加工会资金填补会员费用不足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会员费收入的四倍。


扩展员工春秋游


基层工会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成员每年进行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每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夜,允许在期限内跨地区举办活动。春秋游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标准符合当地旅游费标准,春秋游不得在国家禁止的旅游景点进行。


开展“工会夏令营”研究活动


县级以上工会应总结“工会夏令营”试点工作经验,继续组织开展六类人群儿童参与的“工会夏令营”研究活动,包括革命烈士、困难员工、新就业形式的劳动者、农民工、边境员工和少数民族员工。所需资金可以由工会资金支付。


帮助员工提高能力


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属单位进行员工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会资金可以适当补贴。基层工会应制定具体规定,明确补贴标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适当提高慰问标准


适当提高各类工会慰问活动的实物慰问标准,如工会会员生日、我国法定节假日、完婚、怀孕、退休、生病住院等。


增加消费援助力度


各级工会及其企事业单位应按要求预留一定的年度支出预算份额,购买扶贫地区的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或食堂食材。充分发挥工会对口援藏救援机制的作用,加大受援地区的消费援助力度,扩大劳动模范工匠和技能型人才的资源规模,促进各民族员工的沟通和融合。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消费援助。


加强新的就业形式


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


鼓励县级以上工会积极探索,联合员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为货运司机、网络汽车司机、快递员、送货员等新就业形式的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


增加员工的艰难帮助力度。


各级工会要建立困难员工帮扶账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增加工会资金投入,在“两节”温暖、全面安排困难员工基础的基础上,及时帮助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员工,牢牢把握困难员工生活援助的“底线”。


原标题:最新通知!治疗休养,优惠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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